釋字第436 號解釋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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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其規範意旨係在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而排除現役軍人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
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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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規名稱: 軍事審判法 - 植根法律網
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置院長一人、軍事審判官若干人,院長由軍事審判官兼任,綜理各該法院行政事務。 各級軍事法院軍法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但不得影響審判權之 ...
- 2統帥權-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當時德國公法學通說:元首發布軍事命令(軍令)統率軍隊乃指揮權,不需法律授權,也不受國會監督;軍事行政(軍政)屬統治行為、依法行政,接受國會的監督。
- 3軍事審判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各級軍事法院軍法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但不得影響審判權之行使︰. 一、國防部部長監督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 二、最高軍事法院院長監督該院與所屬下級軍事法院及其 ...
- 4釋字第436 號解釋 - 司法院
查其規範意旨係在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而排除現役軍人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 ...
- 5軍事憲法-統帥權與國防法制 - 博客來
書名:軍事憲法-統帥權與國防法制,語言:繁體中文,ISBN:9789866729706,出版社:新學林,作者:李麒,出版日期:2008/10/01,類別:社會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