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北百貨賀新春 - 聯邦銀行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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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百貨賀新春,聯邦卡最高贈66元刷卡金! 注意事項: 1. 活動暨登錄時間:110年2月5日至3月1日。

2. 本活動僅適用全臺小北百貨門市。

活動金額不含煙酒品、預付卡、悠遊卡加值金、優惠劵折價額及專用垃圾袋等,詳細排除項目以店內公告為準。

3. 本活動以聯邦信用卡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不含萬用金融卡、採購卡、公司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自動加值。

活動優惠僅適用信用卡或行動支付(如:ApplePay、GooglePay、SamsungPay…等),第三方支付交易恕不適用本活動優惠(如:LinePay、街口支付、歐付寶...等)。

4. 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活動期間每戶最高回饋66元刷卡金(含原始回饋),限抵扣3月一般新增消費(不包含活動期間小北百貨之消費),未抵扣完則歸零,統一於110年4月16日回饋。

5. 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須於活動期間內消費並完成登錄始符合活動資格,完成登錄時間以本行系統為準。

6. 本活動所指「含原始回饋」係以消費之各卡別約定所提供的回饋比率計算扣除金額(刷卡金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尾數一律捨去);以下各卡別回饋均以新增一般消費方享原始回饋,相關作業處理、發送方式依本行規定為準:   (1) 現金回饋依各卡別原信用卡約定所提供的現金或紅利回饋比率計之,但下列卡別依下列規定: 聯邦無限卡、珍鑽無限悠遊卡、農金無限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8%計之。

聯邦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7%計之。

樂活鈦金卡、樂活御璽卡、幸福御守卡、聯邦旅遊白金卡、個人商務白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5%計之。

理財型無限卡、順發3C卡、淡水信用合作社聯名卡、安麗精英御璽卡、聯邦旅遊普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3%計之。

桃園市民卡新增一般消費以1%計之。

(2) 紅利回饋卡別以0.3%計之,但下列卡別依下列規定: 微風無限卡、微風白金卡、微風晶緻卡、微風御璽卡、微風鈦金卡、聯邦紅利卡、聯邦普卡、聯邦金卡、國王/皇后卡、哈利/莎莉卡、X金卡、安麗普卡、安麗金卡、安麗白金卡、安麗鈦金卡、高雄觀光福利卡、全國加油站卡、美華泰御璽卡新增一般消費以0.2%計之。

(3) 回饋範例說明: 活動內容:單筆滿666贈66元刷卡金(含原始回饋),活動期間客戶A於小北百貨使用微風御璽卡單筆消費666元,回饋64元刷卡金與紅利點數22點。

計算方式: 刷卡金回饋:回饋刷卡金($64)=消費金額($666)x[活動回饋率(9.90%)-卡片原始 回饋(0.2%)];活動回饋率(9.90%)=刷卡金(66元)/活動門檻(666元),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其後捨去。

原始回饋:微風御璽卡每30元回饋紅利點數1點,紅利點數=666/30=22點。

7. 本活動所稱新增一般消費定義:為一般刷卡消費及一般郵購交易,惟排除下列交易: (A) Visa金融卡、公司商務卡(個人商務卡之交易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

(B) 分刷交易:將單一交易金額或同一購物車之商品分割為數筆,分別利用二筆以上之刷卡交易完成者。

(C) 其餘排除詳見聯邦信用卡網站: https://card.ubot.com.tw/eCard/Faq/q-21/index.htm。

(D) 該交易經取消、退貨交易及退貨之原請款交易、非持卡人本人所為之交易、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交易、違反國際組織相關規範之交易、非真實之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

8. 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110/2/5-3/1止之單月消費,且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消費月次月10日前完成請款。

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且正附卡歸戶合併累積計算;分期消費以消費總金額計算(計認列1筆),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

9. 凡於活動期間刷卡金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之刷卡金,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10.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小北百貨之事由致活動方式需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及小北百貨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及小北百貨網站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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