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法與歸納法@ 哇啦哇啦哇啦::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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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希望哇啦哇啦,那就開始哇啦哇啦哇啦吧! 部落格全站分類: May13Sun200723:27 提出演繹法的是法國人笛卡兒,提出歸納法的是英國人培根。

記憶法:演一隻豬腳、跪那條培根   簡單的來說,所謂的演繹法,就是用邏輯來推理,即指由已知的一項定理接著推導出下一項的定理,如此層層的下去,來得到一些東西。

而所謂的歸納法,就是指由觀察許多現象而把結果進行綜合,試圖找出一個定則,來解釋欲解釋的東西。

所以歸納法沒有一定的邏輯可循,推論出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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