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制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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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什麼是「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之管理權原由夫妻之一方擔任者,自新法公布施行後,不論婚前或婚後財產,所有權由夫妻分別所有,各自管理、使用、收益(例如出租)及處分(例如變賣)。如有負債 ...
- 2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 - 財務處|
該局說明,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存款200萬元,該資金續存於配偶銀行帳戶, ...
- 3夫妻間之贈與及自由處分金於法定財產制下剩餘財產分配之處理
夫妻間之贈. 與,與第三人對夫妻一方進行贈與兩者間,其無償之本質並無不. 同,不應因給與當事人間是否有婚姻關係而異其處理。 參、瑞士民法法定財產制下夫妻間贈與行為與 ...
- 4怕婚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4個錯誤認知 - 工商時報
一般人若沒有特別約定財產制,就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夫妻財產各自保有所有權、管理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與「分別財產制」的差別在於,「 ...
- 5搞懂什麼是夫妻財產制、什麼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天秤座 ...
夫妻財產制有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兩種,如果雙方沒有特別去登記,就屬於法定財產制。而法定財產制下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指夫或妻在結婚後取得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