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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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處理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違反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63 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四項、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三十三 ...下一筆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判解函釋主旨:有關勞資爭議處理法第62 條及第63 條裁罰權責機關案,請依說明查照辦理。
說明:一、依新北市政府100 年10 月28 日北府勞資字第1001531963 號函辦理。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63期勞工與雇主間有勞動契約、工時、工資、特別休假、資遣費等勞資爭議時,若企業 ... 另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9條規定:「勞資爭議當事人一方申請調解時,應向勞方 ... ( 網址:https://goo.gl/tVHNAs)下載(下載途徑:機關資訊/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勞資 ... 歡迎來信至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信箱僅提供讀者對本報 ...[PDF] 本府處理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2012年12月3日 · 本府處理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 項. 次 ... 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 期間,雇主或雇主 ... 第63 條第2 項. 處1 萬元以.握手言和吧!勞資爭議調解教戰手冊-勞方篇- Workforce勞動力量2018年2月26日 · 由於許多勞工朋友們其實對於勞動法令或許並不了解,因此勞資爭議的產生, ... 否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63條第3項,無正當理由未出席是會有罰則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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