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委員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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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苗栗縣政府採購案外聘評選委員辭職申請書
因本人服務之. 公司擬投標本. 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十. 四條規定申請利益迴避,主動請辭本採購案評選委員乙職。 申請人: 聯絡電話:.
- 2轉知有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第3款「委員認為本人 ...
轉知有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第3款「委員認為本人或機關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規定辭職或予以解聘之態樣。 分類:行政課; 發布單位:行政課 ...
- 3採購評選委員與標案人員有師生關係是否應辭任?
此外,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本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辭職或予以解聘:一、就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 ...
- 4辦理評選作業實務問題參考說明<108.7>
依工程會90.1.5(89)工程企字第89039105號函「貴會成立之採購評選委員會之委員於辦理廠商評. 選前因故請辭,因委員總額十人仍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准辭後得 ...
- 5採購評選委員相關疑義
工程會:評選委員如於評選委員會成立前,已有「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5條各款 ... 第14條第3款規定,經評選委員會作成決定後,該委員如未自行辭職,機關應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