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調解不成立走仲裁有比較好嗎? - 看板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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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今天去跟前老闆做調解,我方提出的是因違反法令而聲請的給付與賠償對方硬要用勞基法第12條處理,但他也提不出重大違規之證明就是了又說 ... 批踢踢實業坊 › 看板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看板 作者furuuchitw(stillstanding)看板PttLifeLaw標題[勞資]調解不成立走仲裁有比較好嗎?時間TueMar218:48:302021 事實經過: 今天去跟前老闆做調解,我方提出的是因違反法令而聲請的給付與賠償 對方硬要用勞基法第12條處理,但他也提不出重大違規之證明就是了 又說願意支付資遣費跟預告工資,說還以為5人以下不用投勞健保 這次求償金額有點高,是資遣跟預告的7倍多 調解會說不成立也沒關係,那就請我去找法扶 調解會就是對方說不同意我的要求,那對方怎樣可以同意我的要求 那我同意資方的要求嗎?之類的 感覺就是你們兩個快點談妥談好,我要寫結案報告這樣 問題: 有找到另一個方法叫做仲裁 仲裁在溝通的時候能夠按照法規來討論嗎? 而且資方一直覺得金額很高不想罰金 可是他違反法令的部分如果上報,不是還得面臨更多的罰款嗎? 仲裁跟找法扶,哪一種比較快呀?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來自:1.200.118.78(臺灣)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4682113.A.CBA.html →Blue6:如果你的選項有法扶,那你玩不起仲裁03/0220:39 →furuuchitw:樓上的意思是?03/0221:55 →iscu:法扶通常是經濟狀況比較差才能申請,沒錢還找什麼仲裁03/0223:00 推rinatwo:勞資糾紛法扶的門檻還蠻寬鬆的03/0223:11 →rinatwo:月薪低於七萬五資產低於三百萬(自用住宅可排除)03/0223:12 →furuuchitw:喔喔謝謝R大,我其實也申請法扶了,只是認為前僱主一03/0223:26 →furuuchitw:直想玩文字遊戲跟說謊,自己不處理好員工保險,卻又要03/0223:26 →furuuchitw:怪勞工獅子大開口...03/0223:26 →sindyevil:仲裁費用比調解或起訴高如果資格OK還有補助03/0309:15 推cherrywo:你的調解是在法院嗎?還是勞工局,如果是勞工局的話,建03/0310:31 →cherrywo:議法扶如果有派律師的話,直接起訴就好,目前在法院的勞03/0310:32 →cherrywo:資調解,法院對勞工都不錯,而且也會公開心證去逼資方03/0310:33 →cherrywo:即便資方最終不同意調解方案,法院大多也會照調解方案去03/0310:33 →cherrywo:下判決,所以與其走仲裁不如進法院比較省錢又省時間03/0310:34 推taoist9999:仲裁能申請法扶嗎?03/0311:51 →taoist9999:如果不行的話,建議走法院訴訟路線。

03/0311:52 →furuuchitw:勞資爭議仲裁市政府好像有補助03/0314:23 →furuuchitw:回ch大,的確調解也是希望資方賠償金付一付,畢竟我03/0314:27 →furuuchitw:提出的賠償都是依照法令,最大的缺失就是沒有就保勞退03/0314:27 →furuuchitw:,那部分就要賠近9萬03/0314:27 推cherrywo:所以你的調解是勞工局的調解對不對03/0408:13 →furuuchitw:對,台南是委託一個基金會處理,案子轉回勞工局,我也03/0408:31 →furuuchitw:去申請法扶準備走訴訟03/0408:31 終於理解cherry大說的,我走的是勞工局的勞資爭議調解 我剛查資料才發現去年開始的勞動事件法 原來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進行勞資調解程序 不過勞工局的勞資爭議也有寫到調解方案 不曉得這樣我還需要再走一次勞動事件法的勞資調解程序嗎? ※編輯:furuuchitw(1.200.183.60臺灣),03/04/202112:27:35 推rinatwo:可以不用再經法院調解但讓法官再調解一次也沒差03/0507:43 →rinatwo:如果調解不成會由原法官就調解內容直接進行審理03/0507:44 →rinatwo:而且法院所進行的調解可以做為審判依據03/0507:44 →rinatwo:上面所說的審判依據是事實基礎不包含不利的陳述和讓步03/0507:49 →sindyevil:如果是在法官前面調解就要認真點這裡的調解在不成立03/0510:54 →sindyevil:會直接影響到第一審要慎重03/0510:54 →furuuchitw:謝謝樓上大大說明!我的確也是都按照勞基法與違反事03/0613:31 →furuuchitw:實舉證,只是勞工局的調解比較傾向是談條件,就前面03/0613:31 →furuuchitw:提到的讓步,進入訴訟程序並不是覺得麻煩,而是想給03/0613:31 →furuuchitw:對方一條生路走,但前雇主不願面對事實,只好依法讓他03/0613:31 →furuuchitw:經歷事實,只能讓他被勞工局裁罰才知道痛吧。

03/0613:31 推a9301040:檢舉+訴訟03/14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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