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這些罪名你都瞭解了嗎? - 台中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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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20條第一項《竊盜罪》的解釋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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