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採共同財產制者夫死妻名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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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夫妻採「共同財產制」者其夫死亡後,妻名義之緩課股利股票應半數列為遺產,並應依法申報核課所得稅。

說明:二、夫妻採「共同財產制」者,依照民法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採共同財產制者夫死妻名義之緩課股票應半數列為遺產課所得稅 公發布日: 民國73年07月14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55809號 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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