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漳、泉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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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北部自清朝嘉慶年間起,分類械鬥熾盛,而台北盆地內漳人僅有今板橋,土城,中和,士林,內湖等地,其餘均歸泉人佔據。

因此板橋,士林等地的漳人為壯大力量,要求林家移 ...   A.漳、泉械鬥                             時間:   咸豐9年(1859)9月7日 地點:   坊寮(今中和地區)擴散到港仔嘴(板橋埔墘)、瓦窯(今中,永和交界處)、加臘仔(今台北西園,東園)、旋而擺接(今板橋)、芝蘭(今士林)一、二堡、坪頂、和尚洲 。

  人物:   漳州人以板橋林家林國芳為首、泉州人以艋舺莊正[管理地方之人]為首 。

  為何:     台灣北部自清朝嘉慶年間起,分類械鬥熾盛,而台北盆地內漳人僅有今板橋,土城,中和,士林,內湖等地,其餘均歸泉人佔據。

因此板橋,士林等地的漳人為壯大力量,要求林家移徙板橋,咸豐三年(1853年),林本源正式遷居板橋。

五年(1855年),為方便攻守,林國芳著手建築板橋城垣,舊址在今西門街,北門街,南門街,館前西路上,城壁每隔一丈五尺設一銃口以利射擊,城門有五:「東門」在今慈惠官之東,「西門」在今接雲寺之前,「小東門」在在今文化路與北門街交接口,「南門」在今館前西路和南門街交會口,中央戲院附近,「北門」在今北門街口北門橋一帶。

  經過:   咸豐九年(1859年),大械鬥再度爆發,《淡水廳志》兵燹條:「枋寮街(中和)火,漳泉互鬥,並燒港仔嘴(板橋埔墘),瓦窯(今中,永和交界處),加臘仔(今台北西園,東園)等莊,旋而擺接(今板橋),芝蘭(今士林)一、二堡亦鬥,縱毀房屋。

」各地泉人大舉進攻板橋,為了保衛鄉土,林國芳招募義勇力抗,至咸豐十年(1860年),泉漳雙方才告和解。

        林本源家族為了此次戰役,住宅和租館所備用的武器與兵力高達兩連以上,參與戰鬥者,不論男女老幼,先於家中祈福求平安,然後到各籍廟宇集合列陣出發。

林國芳每戰必親自指揮,身先士卒,因而人人效命,終於獲得最後勝利。

唯林家死傷慘重,於是戰後論功行賞,厚恤亡者家屬,並收埋屍骸,建祠(迪義堂)慰靈。

    溪北一帶發生漳、泉械鬥,以艋舺之泉州人為首,新莊、枋寮、樹林、坪頂、和尚洲、港仔嘴、溪洲及加蚋仔等地之泉人相繼參與,與居住在枋寮、土城、大安寮、士林等地之漳州人定期而戰。

    械鬥之日,枋寮街發生大火,以致港仔嘴、瓦窯及加蚋仔等庄,均付之一炬。

其後,枋橋之漳人聚眾反攻泉人,械鬥禍及芝蘭二堡,房屋被毀,村里成為廢墟,戰事之慘烈及犧牲人數之最。

同治二年,林本源家族的族長林維讓,為了平息長時期的漳、泉械鬥,出資設立大觀書社,集漳、泉兩郡之士,吟詩作對,繼而興辦義學,以泉人莊正主講,課以詩文,又將其妹妹許配與莊正。

    淡北一帶發生漳泉械鬥。

泉州人以艋舺黃阿蘭為首,新莊、樹林、坪頂、蘆洲等地泉州人隨之附和,與板橋、土城、中和、士林等地漳人長期械鬥,沒想到中和的枋寮街先發生大火,自此中和漳人與泉人留下未解的心結。

    咸豐九年七月,滬尾黃龍安(黃阿蘭)率艋舺、新莊、坪頂、和尚洲、港仔墘、溪洲、加蚋仔各街莊泉人豪勇三千餘人攻枋橋。

新店溪而下,火光燭天,哭聲遍野。

國芳在碑上,見滾滾人潮,馳鶩於焉塵草澤中。

謂然嘆曰:「分類之禍,為害大矣。

二十餘年來,或分閩、粵,或分漳、泉,所爭者少不平耳。

一閩人唱之,眾閩人從之;一粵人動之,眾粵人同之;一泉人鬥之,眾泉人攻之;一漳人爭之,眾漳人乘之。

於是地無寧地,人無寧人。

稼樯不收,民生日削,長此以往,我先人所啟之地,將淪為無間之獄矣。

然今日之戰,不可不戰。

今日不戰,則明日之和無以致。

和之不成,漳泉無噍類也」。

眾漳人感其言,呼嘯迎戰。

枋寮、大安寮、土城、芝蘭漳人,億聞訊和維,濺血聲喧,及暮未息。

如是漳人來救命者益眾。

驅車擁盾,下溪洲,取加蚋仔,將攻艋舺。

國芳馳赴前線,誠之曰:「艋舺財賦之區,淡廳命脈所在,制軍有言,燬之者必論大辟」。

勒眾請議和,泉人心亦動,恐被給,因循至次年二月,始歸言好。

國芳乃解散所部以安生業,並撥重金慰勞遺族。

而為追慕林本源總勇義士徐才之功德,乃在城南築迪毅堂,祀徐才(稱為徐元帥)及陣歿義士。

     不意咸豐十一年,漳、泉雙方又發生互鬥。

在閩浙總督慶瑞、福建巡撫瑞璸之奏報後有旨諭內閣云:「福建臺灣淡水廳紳士鹽運使銜候選郎中林國芳,因與泉州人民挾嫌,輒將泉人耕種該紳士之田恃強起喚,另招漳州人民耕種,致激漳、泉人民互相鬥殺。

該員復敢招募壯勇,四出焚搶,幾制激變,實屬為富不仁,目無法紀。

林國芳著即行革職,交慶端等派員提省,嚴行審辦;並勒令兩造交出兇要各犯,一併解省徹底根究,毋稍疏縱。

」是以國芳已被革職,惟尚未被逮至省審辦。

如何: 當漳、泉械鬥平息媾和後,兩方猶不通慶弔。

為讓憂死灰復燃,以其妹嫁晉江舉人莊正為妻。

後莊正來臺,維讓兄第請創大觀書社,集漳、泉兩籍之士而會之,月課詩文,後給膏火,自是往來無間。

  B.閩粵械鬥                             時間:   道光十四年~道光二十年(另說道光二十一年) 地點:   新莊三山國王廟(現為廣福宮)、淡水廳興直堡、八里坌 。

  人物:   張厝圳(張源仁,泉州人)、劉厝圳(劉和林父子,潮州人)等戶稅問題。

   劉偉近、劉能詒、黃其進、黃初日等四人潮洲人與三山國王廟問題。

事因:   乾隆二十六年劉和林父子引石頭溪開鑿萬安陂大圳。

乾隆二十八全圳完成,範圍包括中港厝、頭重埔、二重埔和加里珍(今之五股)一帶,潮州系劉厝圳的開鑿,分享了泉州系張厝圳的水源,劉家「率眾數百人壅水築圳」,已經呈現強烈的暴力傾向,纏訟數年,雖以分水、付水租給張家收場,但是已使閩、粵之間形成難以彌補的裂痕。

  另外在三山國王廟方面,劉偉近、劉能詒、黃其進、黃初日等人在乾隆十一年不干被地保勒派,再三向淡水同知請願,一再立碑禁止勒派。

乾隆十三年因發生火災波及三山國王廟,粵人不堪閩人以修建寺祠為名,勒派苛斂並毀前立禁斂派碑,到了乾隆十五年三月,劉偉近等人再重申禁碑,而設立了「奉兩憲示禁碑」 。

  經過:   道光六年今苗栗中港溪一帶閩、粵械鬥,道光十三年,桃園、苗栗銅鑼一帶也發生閩、粵互相殘殺事件。

當時淡水同知李嗣鄴與姜秀鑾幾度討論設隘興墾事宜之後,深具信心,允助開辦經費,且准就地取糧,籌措隘費。

姜就求竹塹西門總理林德修共襄盛舉,分頭向閩粵殷戶集資廿四股。

  道光十四年李嗣鄴撥官銀一千元,閩粵各資一萬二千六百元,合組金廣福義聯扮社,簡稱金廣福(金指官方,廣即代表粵籍人士,福即閩籍,形成閩粵合墾的少數特例,此時閩粵械鬥在新莊一帶開打,客家人與泉州合作開發新莊百餘年終於折夥,丟下廣福宮落荒而逃)。

守隘事務由姜秀鑾辦理,衙門公事、會計由林德修(林出缺後,由號稱周百萬的周邦正接手),此一武裝移墾團體成立不久,數百移民即進入北埔盆地,在埔尾、月眉、獅頭坪等地開設新隘十五處,配備隘丁二百餘名,各隘以敲竹筒或木魚為聯絡信號,架設槍械,以防攻擊,隘線之內稱為南興庄,當時北埔,除東面靠山之外,西南北皆種刺竹、開設四門。

金廣福公館(其功用為招佃、鑿圳、收租及供應補給),設於姜秀鑾宅之東,築成一橫雙堂屋宇,三合院前面以門屋圍住)以土埆石材砌築,承重牆厚五十公分,大門內側懸義豐社匾(庄民多為海豐、陸豐移民)。

中堂屋樑義聯扮社匾。

而當時(道光十四年)因道光六年今苗栗中港溪一帶發生閩、粵械鬥,道光十三年桃園、苗栗銅鑼一帶也發生閩、粵互相殘殺事件,之後蔓延到淡水廳興直堡、八里坌等地的閩、粵籍居民,分類械鬥、亂事展開長期爭鬥。

道光十六年,淡水同知婁雲頒莊規四則、禁約八條、以為鄉里戒,就是「莊規禁約」,項目大要為嚴查戶籍,禁止來遊民棲息,嚴辦私藏槍械武器與火藥軍品藉以杜絕生事亂源。

由於淡水地方的閩、粵籍人士與土著民居住地,多所接鄰,極易產生事端。

每當外地亂事滋生,當地居民也聞風而動,邀集遊民趁機仇殺生事,婁雲因而頒「莊規禁約」,以過止焚燒搶掠、抗租不完,侵舍田等事。

如何:   直到道光二十年,中英鴉片戰爭,英艦進窺台灣,台北情勢轉急,粵人遷移至中壢以南之後,閩、粵械鬥終止。

粵人遷移後,台北漳、泉人仍拼鬥不已,咸豐年間新莊陷入嚴重的械鬥中。

因為粵人離去,三山國王廟的香火日衰,廟更缺乏人看顧,光緒八年六月十六日因受附近民宅火災波及而燬,一直無人整修,直到光緒十四年,才由新埔潮籍仕紳陳朝綱出面,向潮籍人士募捐重建,這亦是我們現今所見的國王廟。

  C.異姓械鬥                           一、 時間:     同治元年二月(1862) 地點:   淡水廳北門外。

人物:   台北團練總辦林占梅,及其蘇黃兩姓之人。

事因:   口角之爭。

經過:     總辦臺北團練鹽運使銜浙江補用道林占梅,設保安總局於淡水廳治。

先是占梅偵查到戴潮春逆結會,知事在必發,傳集紳商,設局團練,為事情做好準備,占梅遂出錢準備器械,屯積鉛藥,修築城濠,募勇士,以生員鄭秉經、貢生陳緝熙、職員翁林萃董其事,聯絡鄉民,訓練義勇。

遣義勇首領蔡宇總訓練義勇,防守城外要害,預防緊急的狀況。

林占梅每日親自率領義勇,彈壓城內外,捉拿奸細,禁止遷徙,嚴防搶掠,使地方安定。

這時傳來北門外蘇、黃二姓械鬥的消息,地方人情洶洶,為之恐慌。

  如何:     林占梅帶義勇彈壓,擒捕雙方首領,雙方參與械鬥的人都送官重懲,才告終結。

  ‧‧‧‧‧‧‧‧‧‧‧‧‧‧‧‧‧‧‧‧‧‧‧‧‧‧‧‧‧‧‧‧‧‧‧‧ 二、 時間:     同治初年(1861) 地點:   雲林縣西螺鎮、二崙鄉、土庫鄉一帶。

人物:   廖、李、鍾三姓之人。

為何:   先是迎神賽會,互爭意氣;再次為爭奪生意互結仇怨。

經過:     清代的雲林縣疆域,和現今相差不多,其有廖、李、鍾三大姓,混居期間。

於戴潮春之亂初平,李姓和鍾姓有甥舅之親,分布於新店、荷包嶼、埠腳等處,人丁昌盛, 財富亦雄,素以大姓自居。

廖姓蟠居七崁(今西螺鎮),名雖二十三庄,實則貧農居多,風俗樸素。

而鍾、李二姓建有「頂店」;廖姓則建有「下店」,因此雙方在利益上常有紛爭,而鍾、李兩姓之人首先起釁;並放言道:「有頂店,無下店;有新莊,無七崁」。

於是雙方對立。

自此,三姓械鬥,兵禍頻仍,殺人毀家之事,層出不窮,為台灣於有清一朝以來,規模最大的分「姓」械鬥。

  如何:     因廖、李、鍾三姓專於械鬥之事,而使田園荒蕪,荊棘叢生;亦因雙方對不同道的莊園多所破壞,參與械鬥的每一姓皆傾家蕩產,無一倖免。

而官府也加以嚴制,前後將近三年之久,其亂始平。

    D.職業械鬥~和興、福興轎夫                             時間:   清道光十年(西元1830年)八月初八~九月初四 地點:   宜蘭渡船頭。

人物:   和興老闆林瓶,福興老闆林儼及雙方夫頭,腳夫。

  事因:   因清道光十年三月店舖開設而雙方轎夫欲爭取挑擡貨物的契約,且原因特殊,夫行的單行法規並無合於此情形的條陳,在無例可援的混亂狀況下,兩家夫行派來許多腳夫,雙方爭辯不休,最後由通判薩廉決定用輪流方法挑擡,且用拈鬮的方式抽定由福興於今秋季首輪,雙方並無異議,各在廳署作了甘結。

  八月初八日:於店開張時,當福興所派轎夫依約前來,和興卻不守信用 ,和興夫頭的陳儼手下陳永等二十餘人也來無理取鬧,兩行人因而動手打了起來。

薩廉據報 ,及派人前往捉拿,並通知駐軍都司武攀鳳派兵會辦,至則雙方以受街坊勸和解散,官方便不再追究。

兩方雖停止械鬥,並不是真的息事寧人,而是兩造沒有完整的部署,又經第三者勸阻,才順風轉舵而回,各自重新整頓,釀成大鬥。

經過:   八月初九日:福興旗下腳夫十餘人,齊聚北門外 ,各攜刀矛扁擔並有犀利的火槍,喧囂怒罵,意在向和興挑釁示威。

和興老闆林瓶見到如此情形 ,加上一向屈服於福興之下的宿怨,更為氣憤,親自率領所屬夫頭陳儼 、賴成,所各率部,趕到渡船頭。

而福興率領渡船頭的夫頭林面總 ,及腳夫林旺綱、林微等人迎敵,以逸待勞佔有地利,同時又有火槍,對和興不利,且被打死兩人,而官兵已經趕到,雙方暫時停止惡鬥,分別散去。

    八月初十日︰平靜無事。

    八月十一日:和興號的林瓶糾集了莊端諒 、林爽等五十餘人,又間接邀了十餘人,各執刀械,殺奔渡船頭 ;福興的林儱也糾集了吳小棕、林面總、林發粿等四十餘人,另外又聚集五、六人持械迎戰。

此戰和興運用虛張聲勢的策略,給予福興精神上極大的威脅。

在和興旺盛的士氣鼓舞下,打死福興三十餘人,其他的人鬥志原本就不高,又見到同伴一一倒下,大勢已去,紛紛潰散,和興號大獲全勝,便趁機將林面總所開的歇店放火燒了 。

    八月十二日:和興號因福興號元氣大傷,認為短期內沒有後患,便將集中的人解散,在本戰中受傷的人,也延醫診治,由於獲得大勝,且是勝了較己方強大的福興號,加上官府不聞不問,使其更為放肆,使附近莊民屈服於他們的威勢下。

如何:   如此情形使官府不得不加以重視,調動大軍前來,林瓶得知後,即在中秋節一日帶領部眾,逃往廳治西南五十里外的叭哩沙喃,以求利用地勢,負隅抵抗。

  八月十八日:總兵劉廷斌的參將周承恩從艋舺帶來了兩百名士兵先行到達,整備糧臺。

  八月二十一日:周承恩部署就緒,督同武攀鳳,率隊進攻,一直到月眉圍,生擒陳儼和賴成。

  九月初一:劉廷斌也領參將謝建雍,帶水師及陸兵三百餘人,到了噶瑪蘭,北部士紳林平侯也陪同前來,一起開往大叭哩沙喃山紮營。

  九月初二:海防同知王衍慶也代表知府捉拿餘黨,至此,除了道臺和知府外全臺的文武官員都會齊了.   九月初四:劉廷斌出了賞格,要大叭哩沙喃山界外的原住民縛獻林瓶等人,同時派了謝建雍和周承恩帶兵迂迴至山後堵截,林瓶等人在進退無路後,一個個做了俘虜。

  當和興號的人向南逃竄,福興號則由林儱率領向北逃,企圖越過三貂角潛進淡水廳內,但在頭圍一帶陸續被捕其後被捕的的林瓶和林儱等人,分別被處以重刑-梟首示眾的十四人,發極邊充軍的四十六人,近邊充軍的二人,處輕重不等徒刑的四十二人,其餘情節輕微處以杖責和枷示的不計其數。

  E.異縣械鬥~同安人與三邑人之械鬥                               時間:             清咸豐三年(1853)     地點:             艋舺一帶(萬華) 。

    人物:             同安人:移居於艋舺之泉州府人,屬郊商之列,稱下郊,居住於八甲庄一帶(今老松國小)以大龍峒保安宮為其中心。

     三邑人:移居於艋舺之泉州府晉江、惠安、南安等三縣之人,稱頂郊,以龍山寺為中心。

     安溪人:為居祖師廟一帶之人,位於今長沙街,貴陽街一帶。

      事因:             淡水河碼頭力伕口角 。

    經過:             由於三邑人是首先開拓艋舺的主力,且占有河岸上的商業精華區,主導對外的貿易。

而同安人因來得較晚,勢力亦薄,只能居住在偏遠的八甲庄,而其所經營的商號,若要在碼頭運送物資,難免處處受三邑人的牽制,彼此爭奪地盤和經濟利益,因此長期以來與三邑人不睦,而欲奮取三邑人的地域,以小事為釁,聯合漳州人,首先發動攻擊,三邑人應戰,於是肇起戰端,雙方隔地進行戰鬥。

    當時三邑人和同安人之間,正好夾著安溪人所居住的祖師廟一帶,南邊又隔著蓮花池(今康定路一帶),池沼遍佈,須架著浮橋往來。

三邑人在人力、物力方面均占優勢,自然戰事亦處上風,但被池沼所隔,且同安人往往利用祖師廟,據險設守,阻擋三邑人進攻,雙方因而僵持不下,於是三邑人乃向安溪人商借祖師廟,加以焚毀,闢為進功路(通八甲庄之要衝),並於事後予以償還。

於是三邑人將砂石裝滿於空桶,作為掩蔽物,藉以推動此掩蔽物突入八甲庄,衝殺燒毀殆盡。

    如何:             同安人眼見寡不敵眾,大勢已去,便將所信奉的城隍爺帶出,殺開血路。

一部份退到大龍峒;一部份則逃至大稻埕之圭母卒社(今台北市迪化街)。

而退去大稻埕的同安人,在其首領林佑藻的領導之下,和漳州人共同開闢此地,其後取代艋舺的地位,成為北部最大的商埠。

而帶出的霞海城隍,也在「貧者供役勞工,富者寄附淨財」的情形下,建成霞海城隍廟(今迪化街一段61號),成為同安人團結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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