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我的地圖集分享 - 花蓮地理資訊整合應用平台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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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使用者有圖資共享需求,本系統提供「我的地圖集」工具,使用者可將所套疊之底圖、圖層、繪圖或上傳圖形製作成我的地圖集,即可將您的地圖集網址分享給他人檢視。

花蓮地理資訊整合應用平台操作說明花蓮地理資訊整合應用平台花蓮縣GIS教育訓練系統花蓮縣空拍影像自動化處理平台Search…系統簡介CH0帳號申請與登入CH1網站介面導覽CH2基礎操作CH3進階圖資查詢CH4檔案上傳分析及資料套疊CH5進階繪圖5.1繪圖工具5.2繪圖及上傳圖形管理5.3我的地圖集分享5.4智慧裝置協同作業CH6手機版操作❓常見問題📞聯絡我們✍UAV自動化正射影像上傳平台花蓮縣空拍影像自動化處理平台教育訓練簡報圖資上架申請表Copyright©花蓮縣政府版權所有PoweredByGitBook5.3我的地圖集分享我的地圖集工具設有使用者權限限制,非公務使用者權限無法使用。

因應使用者有圖資共享需求,本系統提供「我的地圖集」工具,使用者可將所套疊之底圖、圖層、繪圖或上傳圖形製作成我的地圖集,即可將您的地圖集網址分享給他人檢視。

小秘訣:可以將經常使用的圖層儲存成我的地圖集,以便隨時載入使用,減少增減圖層的手續喔!1.加入圖層將您欲分享的圖層加入圖層清單。

本範例中包含一項自訂圖層「0320封橋最新封橋範圍」,及兩項系統圖層,「橋梁」及「花蓮縣消防栓」。

加入欲分享之圖層2.新增地圖集將需要套疊的圖層加入清單後,點選「我的地圖集」,將您的圖層、繪圖及上傳圖形,打包成地圖集。

地圖集命名及描述填寫該地圖集標題Title及描述Description,完成後「儲存地圖集」儲存後,系統提示畫面顯示儲存成功,即完成地圖集新增。

儲存成功後的畫面新增的地圖集「0320封橋公告」會出現在功能列表中「我的地圖集」的最底層。

3.讀取地圖集點選「讀取」,地圖自動放大至「我的地圖集」之繪製圖形位置。

4.刪除地圖集您可選擇刪除自己所新增的地圖集。

刪除後無法復原,請確認後再刪除。

5.編輯地圖集使用者可隨時針對「我的地圖集」內套疊、上傳、繪製之圖形進行增加、修改、刪除等編輯作業。

6.分享地圖集點擊欲分享的地圖集最右邊的圖示「分享」。

彈出式視窗提示將分享自訂繪圖圖層。

分享開啟後,分別會得到兩組URL「僅檢視」及「可編輯」,您可依分享對象不同,提供不同的使用權限連結,收到連結的工作夥伴就可以立即檢視或共同編修地圖。

分享按鈕顯示藍色即開啟分享狀態,再次點擊按鈕即關閉分享狀態,圖案顯示灰色。

除地圖集擁有者以外,其他使用者僅可在地圖集開啟分享狀態下檢視或編輯地圖。

7.發布地圖集您所建立之地圖集,除可分享給特定使用者共同檢視、編輯外,亦可透過「發布」功能,展示於花蓮縣分享地圖公告,供不特定人士共同檢視。

您所發布的地圖集將做為新聞,於花蓮縣分享地圖公告頁面顯示,您亦可進入頁面,管理自己發布的新聞。

Previous5.2繪圖及上傳圖形管理Next5.4智慧裝置協同作業Lastmodified6moagoCopylinkContents1.加入圖層2.新增地圖集3.讀取地圖集4.刪除地圖集5.編輯地圖集6.分享地圖集7.發布地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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