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法官法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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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內容 加入資料夾: 儲存 修正法官法條文 公(發)布日期: 109-06-10 內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64851號令修正公布第2、4、5、20、23、47、48、48-2、59-5、63-1、72、78、80、89條條文第2條本法所稱法官,指下列各款之人員:一、司法院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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