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停業歇業註銷解散登記台南市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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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號停業流程 · 1.申請書。

· 2.經主管機關核准歇業、 依法廢止或撤銷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 3.合夥同意書。

· 4.統一發票購票證。

· 5.當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稅 ... 工商登記 ;  行號停業或歇業 行號停業流程: 1.行號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時,應該在停業時前後15天內申請停業登記,停業期間若要復業,在復業前15天內辦理復業登記。

2.每次辦理停業期間最長不能超過一年,停業次數不受限制。

3.如果停業後有需要再繼續停業一個月以上者,不用先辦理復業登記後再續辦停業,可在每次繼續停業期間前依法申請停業登記。

停業流程 資料準備 辦理單位 1.完成該期營業稅申報與繳納。

  國稅局 2.繳回發票購買證。

發票購買證 國稅局 3.停業申請 1.停業申請書2.股東同意書(股東需親自簽名) 國稅局        行號歇業: 行號歇業流程 資料準備及內容 預估時間 辦理單位 1.行號歇業 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

  全體合夥人 2.歇業登記。

1.申請書。

2.其他機關核准函(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合夥人同意書正本-(合夥人需親自簽名)。

約3天 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3.註銷營業登記。

上述主管機關核准歇業後,必須在歇業基準日之次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註銷營業登記。

1.申請書。

2.經主管機關核准歇業、 依法廢止或撤銷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3.合夥同意書。

4.統一發票購票證。

5.當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稅繳款書影本或申報聯(自動報繳者)。

約3天 國稅局 4.當期營業稅申報與繳納。

1.歇業基準日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

2.申報當期至歇業基準日之營業稅。

約1天 國稅局 5.各類所得申報。

薪資及各類扣繳於行號主管機關核准歇業後10日內送國稅局申報並填發扣繳憑單。

約1天 國稅局 6.決算申報。

1.歇業基準日之次日起45日內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2.一月一日至申請註銷日期間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約10天 國稅局 7.清算申報。

清算完結日起算30日內辦理清算申報(清算期間之損益)。

  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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