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眾開講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參與審計
縣市專區
:::
首頁
法令草案預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農業環保
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ENVIRONMENTALPROTECTIONADMINISTRATION,EXECUTIVEYUANNoticeisherebygiven,tocommenceaperiodofpubliccommentsfordrafting"ListofPublicandPrivatePremisesWhichShallPerformRegularAnalysisandReportTestResultsofStationaryPollutionSources"
發布於2021-10-29
截止於2021-12-28
討論(尚餘13天)
2留言
0
已關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
環署空字第1101117934號
主 旨:預告訂定「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三、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1樓
(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6201
(四)傳真:(02)2381064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討論區(2則)
人氣留言
留言時間:新到舊
留言時間:舊到新
訂閱
轉寄
下載
列印
我要留言
我要留言
社群登入
訪客留言
刪除
選擇圖片
我已同意遵守
本網站留言相關規範
取消
送出留言
查看更多留言
訂閱討論區
×
送出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環署空字第1101117934號主 旨:預告訂定「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三、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1樓(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6201(四)傳真:(02)23810642(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署 長 張子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
留言
已關注
留言
已關注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Top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FAQ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
提議及附議操作影片說明。
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
延伸文章資訊
- 1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定期檢測起始日計算方式認定疑義
但推估未增加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者,得不重新進行檢測。管制重點主要在規範公私場所污染源製程設施及其相關操作條件異動,致與許可核定內容不同,而未涉及許可辦法規定 ...
- 2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固定污染源應依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污染物項目及頻率,自行或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執行定期檢測,其檢測頻率分為下列三級:.
- 3檢送「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訂定草案預告 ...
檢送「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訂定草案預告影本,並附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 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 ...
- 4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眾開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
- 5法規沿革-第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
法規名稱:, 第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 公發布日:, 民國93 年03 月31 日 ... 法規體系:,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固定源空污防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