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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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1.公86:「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
」 2.公§24:「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者外,應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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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法- 【第一回】
※補充: 1.公86:「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 2.公§24:「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者外,應行清算。
- 2【商事法(公司法) 】講義 - 鼎文公職
壹、總則. 一、公司之意義. 定義. 公司法第1 條規定:.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1。 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 ...
- 4公司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P LINE PDF ...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 ... 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決議,另選清算人者,不在此限。
- 5公司法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
第八條本法所稱公司負責. 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 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 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公司之經理人、清算. 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