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及登記申請 - 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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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營租賃住宅代管業或租賃住宅包租業,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許可及登記。

申辦流程. 1. 檢附已填竣許可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公司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逾期15天以上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找服務 全站搜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及登記申請 申請經營租賃住宅代管業或租賃住宅包租業,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許可及登記。

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及登記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服務內容 申請經營租賃住宅代管業或租賃住宅包租業,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許可及登記。

申辦流程 1 檢附已填竣許可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公司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許可及繳納規費,領取許可文件。

2 取得許可後,應於3個月內完成公司登記,並於完成公司登記後6個月內加入公會、繳納營業保證金及置專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

3 檢附已填竣登記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許可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登記及繳納規費,領取得登記證。

應備物品 申請許可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影本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申請登記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影本 四、同業公會或商業會會員證明影本 五、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名冊及其證書影本 六、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七、加盟或退盟文件影本 八、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作業天數 請洽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 聯絡窗口 請洽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普通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1-01-06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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