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面前將【持有第二級毒品】丟棄大圳,經律師協助獲【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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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畢業,專辦一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檢警陪偵、勞資爭議、土地糾紛、家事案件、強制執行、票據爭議、契約審議及見證、律師存證信函等 官方網站:http://attorfire.com.tw 部落格全站分類: May27Wed202017:00   當事人前於駕車行經桃園時,因交通違規遭警方臨檢,一時情急之下,趁隙將持有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包丟進大水圳中,然此行為遭警方密錄器全程拍下,警方遂以現行犯將當事人逮捕,並採驗尿液,當事人遂委任本律師為偵查中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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