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克抓去關1】新法上路規定嚴小盤毒販裝無辜也沒用 - 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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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月15日起,「毒品危害防治條例」部分修正條文正式上路,原本持有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才處以有期徒刑,否則僅僅罰款,新法調降為5 ... 社會2020.07.0321:58臺北時間【5公克抓去關1】新法上路規定嚴 小盤毒販裝無辜也沒用文|林慶祥雲林警方曾大舉掃蕩,帶回60多人驗尿,但無一攜帶毒品超過20公克。

(資料照)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毒品危害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舊法規定,持有三、四級毒品,超過20公克以上,才處以1至2年以下徒刑等刑責,低於此量,頂多裁罰8、9千元或講習,新法將於本月15日上路,調降為5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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