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行政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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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行政院 行政院組織法 資料來源:人事處 中華民國99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 第0990002417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15條 本法依憲法第六十一條制定之。

行政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 內政部。

外交部。

國防部。

財政部。

教育部。

法務部。

經濟及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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