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條件 - 臺北市立松山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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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學分:必修科目均須修習,至少須12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應包括「後期中等教育 ... 修業證明書一經核發,學生不得要求返校重修、補修、延修或改發畢業證書。

||| MENU 各項專區各項專區各項專區 校務政策宣導校務政策宣導校務政策宣導 快速連結快速連結快速連結 /畢業條件據103年8月1日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所訂定之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學生手冊頁8-11)第24條:學生修業年限以三年為原則,必要時視學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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