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的種類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訴訟的種類
訴訟的種類
類別
說明
舉例
民事訴訟
1.定義:人民向法院請求以公權力
解決私人間權利義務糾紛,使對方負起民事責任的救濟程序。
2.當事人提起訴訟的目的,
是為保護
自己的私權(如請求回復原狀或金錢之損害賠償
3.提起訴訟、提出證據均是
延伸文章資訊
- 1訴訟的種類
提起訴訟、提出證據均是由當事人決定,法官僅擔任公正裁判者的角色,並不會主動介入訴訟案件的調查與蒐證工作。 4.在進行民事訴訟時,雙方當事人必須.
- 2法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法官(中華民國前称「推事」;法文:Juge;英文:Judge;西班牙文:Juez;德文:Richter)是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中 ...
- 3法官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4檢視現行法規法官法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法官之職務監督,依下列規定: 一、司法院院長監督各法院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 一、有懲戒之必要者,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得建議懲戒之種類。
- 5中華民國法院制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依《法官法》第47條規定,司法院設職務法庭,審理下列事項: 一、法官懲戒之事項。 二、法官不服撤銷任用資格、免職、停止職務、解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