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議案辯論(只發中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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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負責擬定及提出法案,而法案必須經立法會通過,由行政長官簽署、公布,方能生效。

每年的財政預算案由行政機關負責編制,而立法會則負責審核及通過。

      立法會:「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議案辯論(只發中文稿) **********************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的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   剛才多位議員就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發表了很多不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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