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調解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即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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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調解. 勞資雙方皆可向勞工工作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 通知開會. 以書面通知勞資雙方開會時間及地點。

3. 召開調解會議. 由第三方為勞資雙方進行調解。

洽詢單位 勞資爭議調解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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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流程 1 申請調解 勞資雙方皆可向勞工工作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 通知開會 以書面通知勞資雙方開會時間及地點。

3 召開調解會議 由第三方為勞資雙方進行調解。

4 調解完成 將調解會議紀錄寄給勞資雙方。

洽詢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基準科 1999或(02)2720-8889 分機:7015-7018、3325、3327、3349、3359 (02)2302-6355分機:611-614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個人資訊安全保護政策 一、隱私權保護政策 親愛的網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後稱本局)網站非常重視並尊重網友的隱私權。

為了幫助您瞭解本局網站如何收集、應用及保護您的個人資訊,請詳細閱讀以下本局網站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本政策將幫助您了解,在您使用本局網站以及其延伸服務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我們收集、運用及保護網友個人資料的政策與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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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除了您主動於網站登錄提供個人資料外,您可能在本局網站的討論區等單元,主動提供個人資料如電子郵件,姓名等。

這種形式的資料提供,不在本局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的範圍以內。

此外,如果您寫信與本局聯繫或是透過其他管道向我們反應意見,我們也會保存此項通訊及處理紀錄。

四、Cookies的運用與政策 為提供個人化的服務,我們有時候會使用Cookies技術來儲存並在某些時候追蹤網友的資料。

Cookie是從網站傳送到瀏覽器,並保存在使用者電腦硬碟中的簡短資料。

網友可以在Netscape的「功能設定」的「進階」或是IE的「Internet選項」的「安全性」中選擇修改瀏覽器對Cookies的接受程度,包括接受所有Cookies、設定Cookies時得到通知、拒絕所有Cookies等。

如果您選擇拒絕所有的Cookies,可能無法使用部份個人化服務或是參與部份的活動。

一般而言,我們會依據以下目的及情況,在網友瀏覽器中寫入並讀取Cookies︰ 1.為提供更好、更個人化的服務:方便您參與個人化的互動活動。

cookies在您註冊或登入時建立,並在您登出時修改。

2.為統計瀏覽人數及分析瀏覽模式:以了解網頁瀏覽的情況,做為改善服務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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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人資料的運用方式 本局網站不會出售、出租或任意交換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

只有在以下狀況,本局網站會在本政策原則之下,與第三者共用您的個人資料。

1.線上活動及網路調查: 本局網站所收集的受訪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僅供抽獎活動依據。

電話、e-mail及住址等資訊,則作為通知受訪者抽獎結果及分析之用,並不做其他用途。

其他資料僅止於服務分析或學術用途。

除非受訪者同意,否則所有資料僅供資料分析之用,本局網站不會將該等資料用做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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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研究是根據全體網友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與整理,而我們所有的公開資訊或分析報告,將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及公佈,並不會提供特定對象個別資料之分析報告。

3.資料的分享與公開方式 本局網站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

只有在以下狀況,本局網站會在本政策原則之下,與第三者共用您的個人資料。

4.為了提供您其他服務或優惠權益: 需要與提供該服務或優惠之第三者共用您的資料時,本局網站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說明,並且在資料收集之前通知您,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特定服務或優惠。

5.為進行服務品質加值、評估及研究: 為提供網友各精確及優質之服務,本局網站得按照資料保密協議,將使用者資料與第三人資料比較對照。

此外,為了向未來的合作伙伴、廣告的單位及其他第三方介紹我們的服務及其他的合法目的,本局網站得在不具名的情形之下,揭露使用者之統計資料。

6.其他: 本網站有義務保護其網友隱私及個人資料,非經您本人同意不會自行修改、刪除或提供任何(或部份)網友個人資料及檔案。

除非經過您事先同意或符合以下情況: (1)中華民國司法檢調單位透過合法程序進行調閱。

(2)違反網站相關規章且已造成脅迫性。

(3)基於主動衍伸政府網站服務效益之考量。

(4)保護其他網友之合法使用權益。

六、資訊安全保護措施 由於網際網路資料的傳輸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安全,儘管本局網站努力保護網友的個人資料安全,在部分情況下會使用通行標準的SSL保全系統,保障資料傳送的安全性。

由於資料傳輸過程牽涉您上網環境保全之良窳,我們並無法確信或保證網友傳送或接收本局網站資料的安全,網友須注意並承擔網路資料傳輸之風險。

網友基於個人意願在網站透露的各種個人資料,例如在市民論壇討論區公佈個人資料如電子郵件、姓名等,可能會被他人收集和使用,如果您擔心這些困擾,您可以不用輸入這些資料。

如果您在網路上公佈可被他人讀取的個人資料時,可能會收到其他團體主動提供的廣告或垃圾郵件。

請您諒解此部份所造成的後果均非本局網站所能控制範圍,我們也無法負擔任何責任。

七、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修訂 本局網站會不定時修訂本項政策,以符合最新之隱私權保護規範。

當我們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做較大幅度修改時,我們會在網頁上張貼告示,通知您相關事項。

八、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諮詢 如果您對於我們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或是有個人資料收集、運用、更新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聯絡:02-27208889轉7062,當然也可以直接來信至勞動局網站意見信箱。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壹、授權方式及範圍: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以下簡稱本局)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局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

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貳、相關事項說明: 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本局標誌之提供。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關保護措施。

三、部份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因本網站依約僅具公開發表之地位,故經本局特別聲明須另取得同意方可使用之資料與素材,不在本授權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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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 一、本局尊重他人著作權,並依「著作權聲明」及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保護著作權,任何人士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 二、如果您(著作權人、製版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認為本局網站的內容侵害您的權利或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本局將依下列程序處理: 1.通知本局請您填寫「著作權侵害通知書」,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掃瞄成電子檔)至本局,恕不接受電子簽章。

2.轉知涉有侵權之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本局將您所提供的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轉知使用者,請他(她)與您聯繫及溝通解決爭議(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2項)。

3.使用者異議如果使用者認為沒有侵害著作權情事,將填寫「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送本局,如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本局會將異議內容及聯絡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轉送給您,您必須在接獲本局通知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已對使用者訴訟的證 4.使用者異議如果使用者認為沒有侵害著作權情事,將填寫「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送本局,如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本局會將異議內容及聯絡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轉送給您,您必須在接獲本局通知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已對使用者訴訟的證明(含報案三聯單),否則本局將於通知您的次日起14個工作日後依使用者要求重新上傳(著作權法第90條之9)。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受委任提出侵害或異議通知如受委任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代理人應同時聲明其已受當事人(著作權人、製版權人、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或使用者)委託,並載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2.通知補正 「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內容若有不完整,本局將於接到通知書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補正。

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於接到通知補正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視為未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

不合格式之通知或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不得作為本局知悉侵權情事之依據。

3.3次侵權終止服務使用者若有3次涉及侵權情事,本局將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1項第2款)。

4.個人資料保護本局重視個人資料保護,處理著作權侵權過程中,除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外,本局不會提供您其他足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如您欲取得該項資料,您須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本局將依前開單位來函配合提供。

5.本局聯絡窗口 姓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秘書室資訊股 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2-2720-8889分機7062 傳真:02-878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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