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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應申報事項者,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pdf檔案)」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通關:. 攜帶菸、酒逾免稅規定者。

攜帶行李 ... airportbase 機場據點 桃園 桃園 機場地圖 公共服務設施 主題候機室 藝文展演空間 休閒服務 貼心提醒 高雄 馬祖 Intimatereminder 貼心提醒 飛安宣導 出境資訊 入境資訊 入境旅客行李檢查作業流程 一、入境旅客所攜行李內容合於「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免稅規定,且無其他應申報事項者,可選擇由綠線檯(免申報檯)通關,檢查關員視情況予以抽驗或免驗放行,經抽驗之行李如發現有應稅品或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則依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二、行李內容如有應向海關申報事項,則須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經由紅線檯(應申報檯)通關,檢查關員查驗後依規定予以免稅(或課稅)放行、存關或扣押。

入境申報(紅線與綠線通關) 入境檢查分設有紅線(應申報)檯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檢查通道,以便迅速辦理入境旅客的通關手續。

一、紅線通關(應申報檯)(pdf檔案) 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應申報事項者,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pdf檔案)」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通關: 攜帶菸、酒逾免稅規定者。

攜帶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

攜帶超額貨幣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其他有洗錢之虞之物品者。

攜帶超量或管制藥品者。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者。

有不隨身行李者。

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二、綠線通關(免申報檯) 未有上述情形之旅客,可免填寫申報單,持憑護照選擇「免申報檯」(即綠線檯)通關。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9條」規定,對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旅客,海關因緝私必要,得對於旅客行李進行檢查。

若有任何疑問,請走紅線檯向海關詢問。

菸酒免稅、應稅數量及裁罰規定 ※攜帶菸酒產品入境,以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為限。

※以下數量均包含免稅商店購得之菸酒產品。

一、免稅數量 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超逾免稅數量,請主動由紅線(應申報)檯向海關申報通關,以免受罰。

二、限量規定 酒類5公升(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捲菸5條(1,000支)或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

※主動向海關申報,得於扣除免稅數量後,於限量內予以徵稅放行。

※超逾限量規定,應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依關稅法第17條規定填具進口報單,以廠商名義報關進口。

關於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請洽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組,電話:(02)2397-9491 三、裁罰規定 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處新臺幣(以下同)500元、每磅菸絲處3,000元、每25支雪茄處4,000元或每公升酒處2,000元罰鍰。

旅客攜帶金銀外幣及台幣入境限量規定: 名稱 金額限制 新台幣 攜帶新臺幣入境以10萬元為限,如所帶之新臺幣超過該項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發行局(電話:02-23571945)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入。

未申報者,其超過新臺幣10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外幣 攜帶外幣入境不予限制,但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

未申報者,其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人民幣 攜帶人民幣入境逾2萬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超過部分,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未申報者,其超過人民幣2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有價證券 攜帶有價證券入境總面額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向海關申報。

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黃金 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稱貿易局,電話:02-23510271)申請輸入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黃金價額之罰鍰。

其他有洗錢之虞之物品 攜帶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者,應向海關申報。

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物品價額之罰鍰。

若總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應向貿易局(電話:02-23510271)申請輸入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資訊 持下列證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停留日數未達183天之外籍旅客: 一、非中華民國之護照。

二、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

三、旅行證。

四、入出境許可證(含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之證照)。

五、臨時停留許可證。

(註:僅限於國際機場或國際港口申辦退稅,不適用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之相關規定。

) 外籍旅客機場港口退稅地點: 一、在哪裡申請: 機場港口退稅服務櫃檯 查詢:www.taxrefund.net.tw 二、申請時點:出境時託運貨物前 三、攜帶貨物出境期限:自購買日起90日內 四、申請退稅應備證件: 入境證照。

購物之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

退稅明細申請表。

五、特別注意事項: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提早3小時抵達機場或港口辦理退稅手續。

自桃園國際機場出境之旅客,當次來台旅遊累計含稅消費金額在2萬4千元以下(不含已辦理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之消費金額),出境當日得於機場捷運線台北車站A1站辦理退稅。

※更多詳盡資料,請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如旅客有任何疑問,煩請向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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