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從事網路販毒是犯罪行為 - 教育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 •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持有毒品達一定數量者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網站導覽回單位首頁聯絡我們回教育部首頁 字級: 小 中 大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