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立法院應盡速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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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立法院應盡速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
一、大法官之憲法職責不容輕忽
依憲法第七十八條與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大法官掌理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因此,司法院係憲法所設置,並賦予特定職權之國家憲法機關,為維繫國家權力分立正常運作所不可或缺,其正副院長與大法官皆係憲法保留之法定職位,為確保司法院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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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憲法第七十八條與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大法官掌理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 ... 人民對立法委員之期待,尤有甚者將影響台灣作為法治社會在國際間的視聽。
- 4歷任大法官 - 司法院
第一屆大法官(1948-1958). 燕樹棠. 向哲濬(1949/04/01-1958/09). 黃右昌. 魏大同(1949/04/01-1950). 張式彝(1948/07-19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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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現任大法官有15位,其中100年任命的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等4位大法官將在今(108)年9月30日任期屆滿。為使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發揮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