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告:預告「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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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附表一至附表八、附表十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 ( 請參見PDF).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參與審計 縣市專區 ::: 首頁 法令草案預告 行政院公告:預告「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第13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第11條附表1至附表8、附表10、「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6條、第13條、第21條、「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3條、第6條、第10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3條、第11條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第7條修正草案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綜合行政 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 行政院公告:預告「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第13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第11條附表1至附表8、附表10、「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6條、第13條、第21條、「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3條、第6條、第10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3條、第11條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第7條修正草案 EXECUTIVEYUANNoticeisherebygiven,tocommenceaperiodofpubliccommentsforthedraftamendmentonArticle6,7and13of"EnforcementRulesofCyberSecurityManagementAct",Article5,6and7andAppendix1to8andAppendix10ofArticle11of"RegulationsonClassificationofCyberSecurityResponsibilityLevels",Article6,13and21of"RegulationsontheNotificationandResponseofCyberSecurityIncident",Article3,6and10of"RegulationsonAuditofImplementationofCyberSecurityMaintenancePlanofSpecificNon-GovernmentAgency",Article3and11of"CyberSecurityInformationSharingRegulations"andArticle4and7of"AwardandPunishmentRegulationsonCyberSecurityAffairsforthePublicServants" 發布於2021-04-21 截止於2021-06-21 討論(尚餘0天) 1留言 0 已關注 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院臺護字第1100169475號 主  旨:預告修正「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第13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第11條附表1至附表8、附表10、「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6條、第13條、第21條、「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3條、第6條、第10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3條、第11條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第7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22條、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4項及第18條第4項、第7條第2項、第8條第2項、第15條第2項及第19條第2項規定。

三、「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第13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第11條附表1至附表8、附表10、「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6條、第13條、第21條、「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3條、第6條、第10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3條、第11條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第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上開修正草案另載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個月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

(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三)電話:(02)3356-8067。

(四)傳真:(02)2397-3457。

(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院  長 蘇貞昌  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附表一至附表八、附表十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三條、第六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四條、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0年8月2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院臺護字第1100182012號 行政院令:修正「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第13條條文、「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條文及第11條附表1至附表8、附表10、「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6條、第13條、第21條條文、「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3條、第6條、第10條條文、「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3條、第11條條文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第7條條文 EXECUTIVEYUANOrderisherebygiven,fortheamendmentonArticle6,7and13of"EnforcementRulesofCyberSecurityManagementAct",Article5,6and7andAppendix1to8andAppendix10ofArticle11of"RegulationsonClassificationofCyberSecurityResponsibilityLevels",Article6,13and21of"RegulationsontheNotificationandResponseofCyberSecurityIncident",Article3,6and10of"RegulationsonAuditofImplementationofCyberSecurityMaintenancePlanofSpecificNon-GovernmentAgency",Article3and11of"CyberSecurityInformationSharingRegulations"andArticle4and7of"AwardandPunishmentRegulationsonCyberSecurityAffairsforthePublicServants" 機關回應 行政院 2021-05-18 民眾提問:有關提供園地讓可開課之機構公告資通安全專業課程 您好: 目前符合資格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機構數量眾多,為解決機關搜尋相關課程訊息之 需求,本處後續將研議本案提議方式之可行性或其他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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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22條、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4項及第18條第4項、第7條第2項、第8條第2項、第15條第2項及第19條第2項規定。

三、「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7條、第13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第11條附表1至附表8、附表10、「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6條、第13條、第21條、「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3條、第6條、第10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3條、第11條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4條、第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上開修正草案另載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個月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

(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三)電話:(02)3356-8067。

(四)傳真:(02)2397-3457。

(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院  長 蘇貞昌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附表一至附表八、附表十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第三條、第六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第四條、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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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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