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專區-居家檢疫問與答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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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基於國內疫情已逐步趨緩,為兼顧民眾需求與防疫,且考量完成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風險,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民政局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局長簡介 副局長介紹 主管介紹 大事紀 施政專區 聯絡資訊 策略地圖(pdf) 區公所及所屬機關 區里資訊 里鄰長資訊專區 區、里民活動場所 睦鄰互助金、里鄰建設經費 臺北市各區面積及里名一覽表 區里界說及12區行政區域圖 防災專區 市長與里長市政座談會專區 區公所考核業務 區公所櫃檯叫號進度查詢 公民參與及投票 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平台 臺北市公民參與網 公民投票 臺北市公民投票提案連署各種書冊表單 宗教禮俗 臺北市宗教查詢系統 臺北市績優宗教團體表揚 臺北市各區績優民俗委員、民俗委員會 拜拜減碳神明稱讚 基層藝文 烈士入祀 臺北市不可遺忘的自由之路 臺北市孝行模範 臺北市傑出市民 北臺灣媽祖文化節 戶政服務 臺北市戶政服務簡介 各區戶政事務所地址及服務電話 戶籍登記開放由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的項目 各區戶政工作站 臺北市跨機關通報服務項目 道路及門牌 戶政櫃檯叫號進度查詢 戶政業務小精靈 出生、結婚、遷入、離婚及死亡5大類生活實用手冊 臺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協尋親友服務SOP流程圖 戶政電子收據查詢 婚育人口專區 110年各區公所辦理單身聯誼活動 臺北市109-138年人口推估報告 結婚登記才算數 戶所結婚拍照專區 助您好孕 臺北市聯合婚禮 臺北e大-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課程 臺北市110年度金婚表揚 新移民服務 新移民專區網站 歸化國籍測試專區 歸化國籍語音題庫系統 LGBT資訊專區 相關業務 檔案下載 預決算 會計月報 性別主流化專區 公款補助情形 服務禮貌及榮譽榜 節能好站連結 檔案應用 Facebook 政風園地 雙語詞彙 公開資訊 政府資訊公開 統計資料 公文公開專區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專區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影音專區 遊說法資訊專區 好站報報 休閒隊社游泳社專區 防疫專區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台北通 下方連結 本網站使用正體字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聯絡資訊 :::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台北通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中文網站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 民政局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局長簡介 副局長介紹 主管介紹 大事紀 施政專區 聯絡資訊 策略地圖(pdf) 區公所及所屬機關 區里資訊 里鄰長資訊專區 區、里民活動場所 睦鄰互助金、里鄰建設經費 臺北市各區面積及里名一覽表 區里界說及12區行政區域圖 防災專區 市長與里長市政座談會專區 區公所考核業務 區公所櫃檯叫號進度查詢 公民參與及投票 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平台 臺北市公民參與網 公民投票 臺北市公民投票提案連署各種書冊表單 宗教禮俗 臺北市宗教查詢系統 臺北市績優宗教團體表揚 臺北市各區績優民俗委員、民俗委員會 拜拜減碳神明稱讚 基層藝文 烈士入祀 臺北市不可遺忘的自由之路 臺北市孝行模範 臺北市傑出市民 北臺灣媽祖文化節 戶政服務 臺北市戶政服務簡介 各區戶政事務所地址及服務電話 戶籍登記開放由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的項目 各區戶政工作站 臺北市跨機關通報服務項目 道路及門牌 戶政櫃檯叫號進度查詢 戶政業務小精靈 出生、結婚、遷入、離婚及死亡5大類生活實用手冊 臺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協尋親友服務SOP流程圖 戶政電子收據查詢 婚育人口專區 110年各區公所辦理單身聯誼活動 臺北市109-138年人口推估報告 結婚登記才算數 戶所結婚拍照專區 助您好孕 臺北市聯合婚禮 臺北e大-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課程 臺北市110年度金婚表揚 新移民服務 新移民專區網站 歸化國籍測試專區 歸化國籍語音題庫系統 LGBT資訊專區 相關業務 檔案下載 預決算 會計月報 性別主流化專區 公款補助情形 服務禮貌及榮譽榜 節能好站連結 檔案應用 Facebook 政風園地 雙語詞彙 公開資訊 政府資訊公開 統計資料 公文公開專區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專區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影音專區 遊說法資訊專區 好站報報 休閒隊社游泳社專區 防疫專區 首頁 防疫專區 防疫專區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居家檢疫問與答 ​👉12月1日零時起,增列馬拉威、莫三比克、埃及、奈及利亞等4個國家為「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後須入住集中檢疫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為因應新型變異株Omicron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傳播力強,考量馬拉威、莫三比克、埃及、奈及利亞等4國已有個案輸入他國,且評估其國內疫情有擴散趨勢,研判風險較高,自今(2021)年12月1日零時(航機抵臺時間)起,增列前述4國為「重點高風險國家」,如過去14天有前述4國旅遊史(含轉機)者,入境後均應至集中檢疫所進行14天檢疫,且配合專案採檢(到所、期滿)及續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第6-7天公費家用快篩1次),上述旅客不需支付集中檢疫所及採檢費用,亦不適用7+7+7、10+4+7之春節專案。

此外,國籍航空公司機組員若自「重點高風險國家」航線航班(含轉機)返臺後,應入住防疫旅宿或符合規定之公司宿舍檢疫14天,且配合入境、檢疫期滿進行PCR檢測,並續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重點高風險國家」為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賴索托、史瓦帝尼、辛巴威及本次新增馬拉威、莫三比克、埃及、奈及利亞,共10國。

指揮中心強調,邊境管制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入境旅客抵臺時應主動配合邊境檢疫措施,並依指揮中心規定的交通方式前往檢疫地點及配合後續防疫相關措施。

落實全民共同抗疫,將疫情阻絕於境外,以降低該病毒進入我國社區之風險。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li9brSynHWZJlsVyo8ePTA?typeid=9)-----------------------------------👉自2021年11月24日起,為因應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須外出奔喪或探視等,前已規定於居家隔離/檢疫第1天(含)以後且無症狀,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自費檢驗COVID-19;並於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

現基於國內疫情已逐步趨緩,為兼顧民眾需求與防疫,且考量完成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風險,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相關規定說明如下:1.已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4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2.未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3.倘仍有外出需求,可再循前開程序提出申請,次數不限1次。

4.有關上述對象疫苗認可範圍,不論於國內或國外接種,疫苗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由民眾出示接種紀錄或證明認定。

指揮中心提醒,考量醫院或奔喪地點易人群聚集且具傳播風險,為加強外出時之防護措施,確保大眾安全,籲請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探病者需先取得該醫院同意後才可探視,並應遵循居家隔離/檢疫期間外出探視、奔喪或辦理喪事次數與時間限制,及外出時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及落實手部衛生等規定。

更多資訊可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網址:http://at.cdc.tw/52xFiL)。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QxoRgCDwT17mn-9tW4zNLA?typeid=9)-----------------------------------👉自2021年10月4日零時(航機抵臺時間)起,原於「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之措施,調整至「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第6至7天」執行,並請民眾透過雙向簡訊自主回報檢測結果。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BsWRsaSbRjyqJj3kSksqEA?typeid=9)-----------------------------------👉自110年6月27日起,全面提升入境人員檢疫措施,相關規定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官網獲取最新訊息(Q45.因應全球Delta變異流行,自110年6月27日起,全面提升入境人員檢疫措施,所有入境旅客,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B5ttQxRgFUZlRFPS1dRliw)-----------------------------------👉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間,維持14天檢疫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相關措施調整如下:一、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維持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

二、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前10天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後4天可返家在家檢疫。

(一)個人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為一人一室;另,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選擇於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同住,依民眾意願並配合防疫旅宿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人同住為原則。

(二)後4天返家在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但同戶內同住家人均已完成2劑疫苗接種且滿14天,則可於同戶內1人1室同住。

前項於防疫旅宿同住者,返家後亦可同住1室。

三、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之相關檢測措施:(一)於入境時依現行措施進行PCR檢測。

(二)檢疫第9-10天增加1次PCR檢測,由地方政府比照現行期滿PCR採檢作業,安排至醫院或因地制宜規劃PCR檢測。

(三)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始於檢疫第11天(入境日+11天)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回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第11-14天居家檢疫。

(四)居家檢疫期滿前1日再依規定進行PCR檢測即可,後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用再於第6-7天自行以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進行1次快篩。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sPay2WsaTlBiaX_8JJJ8VQ?typeid=9)----------------------------------- 👉自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因應農曆春節前入境入潮,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居家檢疫措施。

Q1.請問「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有哪些?A1:因應國人返鄉檢疫場所之龐大需求,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有A、B、C三種方案,說明如下:(各項方案內容詳如網址:https://www.cdc.gov.tw/File/Get/IDt5xpe-s2zXYz69JgK8qA) 方案A(14+0+7天):14天入住防疫旅宿+7天自主健康管理。

方案B(10+4+7天):10天入住防疫旅宿+4天在家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

方案C(7+7+7天):7天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宿+7天在家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

Q2.哪些人可適用「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A2:自110年12月14日零時起至111年2月14日24時(航班抵臺時間)期間入境之旅客,但不包含專案入境者(如學校境外生、外籍移工、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漁工等對象)。

但是只有入境時已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才可以選擇方案C;此外選擇方案B和方案C者如果返家後居家檢疫在同戶內有同住家人,則同住家人也都須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

至於疫苗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

Q3.我在國外已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如第一劑跟第二劑接種的疫苗種類不同,是否適用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C?A3:可以。

如已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接種的COVID-19疫苗種類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的疫苗,且居家檢疫期間的自宅或親友住所條件、有同住家人須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等均符合檢疫規定(https://www.cdc.gov.tw/File/Get/IDt5xpe-s2zXYz69JgK8qA),則可適用方案C。

Q4.我在國外是接種1劑的嬌生疫苗,可否適用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C?A4:可以。

如已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接種的COVID-19疫苗種類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的疫苗,且居家檢疫期間的自宅或親友住所條件、有同住家人須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等均符合檢疫規定(https://www.cdc.gov.tw/File/Get/IDt5xpe-s2zXYz69JgK8qA),則可適用方案C。

Q5.我有無法施打疫苗的12歲以下幼兒一起返臺入境檢疫,可否適用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C?A5:可以,考量12歲以下幼兒無法施打COVID-19疫苗,故以一同入境之成人(家長)之疫苗接種情形而定,若其家長無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或雖已完整疫苗接種但未滿14天,則僅能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A或方案B。

Q6.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的期間自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請問該段期間是指入境日期還是航班出發日期?A6:入境日期(航班抵臺時間)。

Q7.如果我在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入境,可否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A,於入住防疫旅宿完成14天檢疫?A7:可以,請您於防疫旅宿完成14天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配合地方政府安排進行PCR檢測,檢疫期滿後持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7天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一次快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相關問答請參閱Q61-1)。

Q8.如果我是在110年12月4日入境,在防疫旅館檢疫10天後,12月14日時可否適用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後續4天返家居家檢疫?A8:不可,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之適用對象為自110年12月14日零時起至111年2月14日24時(航班抵臺時間)期間入境之旅客。

Q9.如果我是在110年12月14日前入境,檢疫期間在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之間,是否也可適用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A9:不可,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的適用期間為自110年12月14日零時起至111年2月14日24時(航班抵臺時間)期間入境之旅客。

Q10.如果我在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入境,想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是否需事先提出申請?A10:請您在航班抵臺前48小時內填寫入境檢疫系統時,選擇您所要執行的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如您選擇方案B/方案C,會請您申報填寫2個地址(防疫旅宿及自宅/親友住所)及同住家人相關資訊,並進行線上切結,故如您欲選擇方案B/方案C,請您於入境前務必確認進行居家檢疫期間的自宅或親友住所條件、同住家人須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等均符合檢疫規定(https://www.cdc.gov.tw/File/Get/IDt5xpe-s2zXYz69JgK8qA)。

Q11.請問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前10天入住防疫旅宿,後4天居家檢疫,前10天及後4天如何計算?A11:入境當日為第0天,前10天為「入境日」加上10日,後4天為「入境日」加上11-14日。

例如:您是110年12月14日入境,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則您將於110年12月14日入住,12月15日至12月24日入住防疫旅宿,12月25日至12月28日可返家居家檢疫。

Q12.如果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檢疫前10天入住防疫旅宿,後4天可返家在家檢疫,是指第幾天可以返家居家檢疫?A12:是指檢疫第11天(以「入境日」+11日)。

但必須是檢疫第9-10天(以「入境日」+9-10日)經PCR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始可於檢疫第11天返家完成後續4天之居家檢疫,並檢疫期滿後持續進行7天之自主健康管理。

Q13.已知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選擇於防疫旅宿同住,如果同日入境但是不同航班或自不同國家入境,是否也可同住?A13:可以,為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選擇於防疫旅宿同住,依民眾意願並配合防疫旅宿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位成年人同住為原則。

Q14.如果我和我的同住者於同日返臺入境,但選擇不同的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可否於防疫旅宿同住一室?A14:可以,為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選擇於防疫旅宿同住,依民眾意願並配合防疫旅宿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位成年人同住為原則。

由於不同方案入住防疫旅宿之檢疫天數不同,您和同住者均須依各自所選擇方案於同一旅宿之同房間內完成應遵行之檢疫天數。

Q15.已知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選擇於防疫旅宿同住,如果有共同照顧而同住之需求,是否還需要事先另外提出申請?A15:無需申請。

Q16.如果我獨自1人入境,沒有一起入境之家屬或同住者,但檢疫期間具共同照顧之個別需求,可否由家屬(非居家檢疫者)入住防疫旅宿同住照顧?是否需要申請?A16:若您無其他一起入境之居家檢疫者可共同照顧,且具下列共同照顧之個別需求情形,檢疫期間需要非居家檢疫者在家中或防疫旅宿同住照顧,請先洽居家檢疫地點所在地之「地方政府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關懷服務中心」或「臺灣旅宿網/防疫旅宿專區-防疫旅宿窗口」同意,再由地方政府衛生局開立「非居家檢疫者照顧居家檢疫者應配合防疫通知書」後,准予居家檢疫期間於防疫旅宿同住照顧。

惟為風險管理考量,照顧者(非居家檢疫者)以1名為限並須固定人員,並依「非居家檢疫者照顧居家檢疫者應配合防疫通知書」遵守相關防疫措施,禁止外出。

(一)兒童及少年(<18歲)。

(二)≧65歲以上之生活無法自理者。

(三)身心障礙者。

(四)身心失能者。

(五)重大傷病者。

(六)經醫師評估懷孕期間,需有人照顧之生活無法自理者。

(七)因傷害或疾病,生活無法自理。

(八)其他經地方政府評估同意之情形。

Q17.請問在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檢疫期間的PCR採檢及返家過程的往返交通方式?A17:均須搭乘防疫車輛,請您於檢疫期間不可自行外出,請依地方政府通知,並搭乘地方政府安排之防疫車輛往返採檢或返家居家檢疫。

Q18.請問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後4天/後7天居家檢疫,規定居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何謂「1人1戶」?A18:1人1戶係指該戶內沒有非居家檢疫者;但同戶內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均已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則可於同戶內1人1室同住(獨立房間含衛浴設備),另同住家人不可與自國外入境家人共用房間、衛浴,亦不可同處、共食。

Q19.請問家中頂樓加蓋或增建物可否作為返家1人1戶居家檢疫的場所?A19:返家居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如頂樓加蓋或增建物,屬該建物之持有住戶或同一處所住戶之共同生活範圍,該共同生活範圍內有非居家檢疫對象,即不符1人1戶規定;但如該建物之持有住戶或同一處所住戶為您的同住家人,且其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則可於同戶內1人1室同住。

另同住家人不可與自國外入境家人共用房間、衛浴,亦不可同處、共食。

Q20.同戶內同住家人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請問該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接種之疫苗種類?如何證明?A20:完成接種之COVID-19疫苗,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的疫苗,並以疫苗接種紀錄或健康存摺作為證明,可供地方政府訪查時出示。

Q21.如果同戶家中有尚無法施打疫苗之幼兒或未完成2劑疫苗者,可否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後4天/後7天返家同住居家檢疫?A21:不可。

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的後4天/後7天返家居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同戶內同住之家人(非居家檢疫者)任一人無接種COVID-19疫苗或雖已完成2劑疫苗但未滿14天,就不可同住居家檢疫。

Q22:如果家裡有未滿12歲的幼兒於我返家進行居家檢疫前搬至其他住所居住,其他同住家人都已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我是否可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或方案C,於檢疫期間的後4天/後7天返家在同戶內1人1室同住?A22:可以,入境民眾返家居家檢疫期間,未接種疫苗之幼兒或家人確定不在同戶內,且其他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均已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則可於同戶內1人1室(獨立房間含衛浴設備)同住,另同住家人不可與自國外入境家人共用房間、衛浴,亦不可同處、共食。

Q23.如果我和我家屬/同住者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已於防疫旅宿同住,後4天/後7天返家居家檢疫,可否同住一室?A23:可以。

居家檢疫請以1人1戶為原則,如果您與您家屬/同住者已於防疫旅宿同住,返家後亦可同住1室。

Q24.如果我和我家屬/同住者於同日返臺入境,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但前10天/前7天在防疫旅宿未同住,後4天/後7天返家居家檢疫可否於同一戶內同住?A24:可以,請於同戶內1人1室(獨立房間含衛浴設備)同住進行後續居家檢疫,另如同戶內有同住家人(非居家檢疫者),則須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另同住家人不可與自國外入境家人共用房間、衛浴,亦不可同處、共食。

Q25.如果我家或親友住所在離島,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的後4天/後7天可否回離島居家檢疫?A25:不可。

檢疫期間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請您於本島之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完成14天檢疫。

Q26.請問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B/方案C,後4天/後7天居家檢疫,除返回自宅或親友住所外,可否住到一般飯店進行檢疫?A26:不可,旅宿業者未申請為合格防疫旅宿,不可收住仍在檢疫期間的居家檢疫者。

Q27.如果我在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入境,入境時已選擇方案A14天檢疫都在防疫旅宿,檢疫期間可否臨時改為方案B或方案C?A27:不可。

因每方案須配合之PCR檢測時程不同,為利地方政府掌握各方案在不同檢疫期間的檢測人數,進而安排採檢作業,以及後續返家交通安排等事宜,故請您於入境前務必確認規劃進行居家檢疫期間的自宅或親友住所條件是否符合檢疫規定(https://www.cdc.gov.tw/File/Get/IDt5xpe-s2zXYz69JgK8qA),於入境時選擇其中之一方案後,在檢疫期間即不可變更方案。

Q28.如果我在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入境,可否檢疫前13天都在防疫旅宿,後1天返家居家檢疫?A28:不可,該段期間入境旅客之檢疫措施,僅能從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A、方案B或方案C三項擇一選擇。

Q29.如果我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檢疫期滿後是否須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7天是否需要進行快篩?A29:選擇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檢疫期滿後都須7天自主健康管理;選擇方案A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7天需以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進行快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相關問答集請參閱本署Q&A/Q61-1),但選擇方案B或方案C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則無需進行快篩。

Q30.已知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C,於居家檢疫第10天時須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1次檢測,快篩試劑費用由誰支付?A30:本項快篩試劑由國際港埠現場檢疫或採檢人員發放,民眾不用付費購買。

Q31.在防疫旅宿/集中檢疫所期滿前1日進行PCR檢測,民眾是否須負擔檢測費用?A31:PCR檢測費用由政府支應,民眾無須負擔,至於前往醫院衍生其他費用如交通費、掛號費及部分負擔部分,原則由民眾自付。

(檢疫期滿前PCR採檢相關問答集請參閱本署Q&A/Q59)Q32.已知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C,同住期間同住家人須配合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是否能夠上班/上學?A32: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無任何症狀,原則可外出及上班/上學,但必須符合下列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僅能從事固定且有限度之活動,禁止至人潮擁擠場所(如賣場、夜店、夜市、百貨公司、餐館、觀光景點…等)。

不可搭乘大眾運輸。

延後非急迫之醫療或檢查,且就醫時應告知有家人在家檢疫。

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且落實實名制,須記錄每日活動。

Q33.承上,如果可以上班/上學,需注意哪些防護措施?A33:上班/上學場所及活動等如可符合前題Q32所述之規定,則於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上班/上學,但仍應注意下列事項: 座位及動線盡量與其他同事/同學區隔,隨時與同事/同學保持社交距離,且全程佩戴口罩。

不可與其他人一起用餐(因無法落實佩戴口罩),除非維持社交距離及座位間設有隔板。

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與同事/同學接觸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Q34.我的工作性質會接觸到很多不特定的人士,是否還能於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上班?A34:如果您的工作性質或工作場所會近距離接觸到不特定人士(如賣場、夜店、夜市、百貨公司、餐館、觀光景點…等),因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原則在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可以上班。

若公司可協助調整工作內容,且確保不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並保持社交距離下,則可視情況上班。

Q1.請問「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有哪些?(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B5ttQxRgFUZlRFPS1dRliw#collapse6494)居家檢疫交通篇問:要如何從機場前往檢疫地點?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24表示,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鄰近多國仍處於嚴峻或再創新高狀況,且Delta異株流行範圍持續擴大,為阻絕疫情境外散,指揮中心宣布自8/27零起(航班抵臺時間),入境旅客應搭乘「防疫車輛」至檢疫處所,不得自行駕車前往。

前述措施將避免旅客自行駕車前往檢疫地點路程中,接觸其他民眾的機會,減少病毒傳播風險,籲請民眾務必配合,維護我國社區防疫安全。

  居家檢疫居住篇問:居家隔離或檢疫若有其他同住者該如何處理?答:共同生活者須與個案一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佩戴外科口罩與良好衛生習慣),並儘可能保持1.5公尺以上距離。

平常多注意清潔與消毒,一般的環境,如家具、廚房,消毒可以用1:100的稀釋漂白水(500ppm)。

浴室或馬桶表面則應使用1:10的稀釋漂白水(5000ppm)消毒。

消毒應該每天一次,並使用當天泡製的漂白水。

室內空氣則需靠良好的通風以維持空氣清潔。

"問:如果我有居家檢疫需求,需要如何解決住宿問題?答:防疫旅館相關資訊請洽:臺北市防疫旅館相關FAQ居家檢疫飲食篇問:居家檢疫者如屬獨居或全家人皆被檢疫,且無親友可協助送餐,有需要送餐服務怎麼辦?答:居家檢疫者如屬獨居或全家人皆被檢疫,且無親友可協助送餐,由區公所協助每日送早、午、晚三餐,每餐餐費上限100元,由區公所以災害準備金支應。

關懷包問:請問居家檢疫是否有提供生活物資支持?答:針對居家檢疫者,各地方政府會依照民間捐贈狀況或採購量能,提供生活物資給居家檢疫者,惟名稱不一,本市稱為”關懷包”。

但依照中央政府的規定,只有口罩是一天一個要提供給居家檢疫者。

 問:臺北市的關懷包有哪些物資?答:固定會提供一天一個口罩,其他物品會依據捐贈及採購情形,提供內容數量不一的物資給居家檢疫者。

 問:關懷包的索取條件?領取方式?洽詢窗口?答:本國籍居家檢疫者,由里幹事送至居家檢疫處所。

請洽居家檢疫處址所在之區公所防疫承辦同仁。

 問:關懷包和防疫工具包有什麼差別?答:臺北市防疫工具包是提供給里長、里幹事及防災士等第一線人員執行社區防疫工作使用,並非發給居家檢疫者使用。

問:我是居家檢疫民眾,為什麼我收到區公所提供居家檢疫口罩沒有雙鋼印?答:有關您詢問居家檢疫者口罩雙鋼印部分,經查現階段雙鋼印口罩僅供實名制通路銷售;至於中央防疫中心配送各地方政府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皆為衛生福利部徵用之國內廠商產製,徵用口罩各廠牌款式略有不同,但均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醫用口罩之性能要求,並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您可安心佩戴使用。

心理諮商問:我在居家隔離/檢疫期間有心理諮詢需求怎麼辦?答:您可撥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諮詢專線3393-7885(上班日9時至22時)或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諮詢專線0979-702-035(每日9時至17時),接線人員將提供您情緒支持、心理諮詢及衛教宣導等服務,並視您的需求於居家隔離/檢疫期間主動提供電話關懷服務。

 問:諮詢專線是誰在接電話?提供什麼服務?答:心衛中心諮詢專線(02)3393-7885(上班日9時至22時)及松德諮詢專線0979-702035(每日9時至17時),係由專業團隊(含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及心理輔導員等)提供情緒支持、心理諮詢、衛教宣導及資源連結等服務。

 問:我平時就因為焦慮的狀況就診身心科服用抗精神藥物,藥物已經快服用完了,但目前被居家隔離/檢疫,我真的好焦慮,我也好怕我得病會傳染給家人,我該怎麼辦?答:您可撥打本市24小時防疫專線2375-3782,由專線人員協助轉介指定醫院安排通訊診療服務。

通訊診療包含精神醫療及心理諮商,接線人員確認您的醫療需求及同意通訊診療後,安排至通訊診療之醫院,並由各醫院聯繫病人詢問病情及約定診察時間協助掛號,醫師問診後視需要開立藥物與製作病歷,後續由代理人持您的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證明影印本、身分證及健保卡,至通訊診療之醫療院所完成掛號、刷健保卡、繳費及領藥等就醫程序。

 問:我不是居家隔離/檢疫者,但因為疫情產生情緒困擾怎麼辦?答: 您可撥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諮詢專線(02)3393-7885(上班日9時至22時)提供您情緒支持及衛教宣導等服務。

面對疫情,我們的心裡會感到擔心、焦慮或不安,都是很正常的感受。

當這些情緒或行為已相當干擾正常生活功能(包括生活中、工作中、家庭及人際關係中等),或是對自己的情緒或行為感到相當不舒服或相當擔心時,請牢記「安、靜、能、繫、望」5字訣;「安」健康生活習慣;「靜」避免過多資訊、學習放鬆技巧;「能」建立自我效能,盡量維持生活,開發新興趣;「繫」與信賴家人朋友保持聯繫;「望」希望、正向期待。

疫情期間,透過身旁的人,給予彼此鼓勵、支持與陪伴,能安定身心,找回安心安全與歸屬感。

 問:我是聽語障者,被居家隔離/檢疫期間有心理諮詢需求該怎麼辦?答: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上班日9時至22時)提供傳真3393-6588、電子郵件及臉書粉絲專頁等服務方式,若需視訊手語翻譯等相關需求,請提前預約。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聽語障溝通服務,有手語翻譯服務,及提供心理諮商輔導若有需要更多疫情相關之諮詢資訊,歡迎參考以下連結: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疫情心理健康心快活心理健康平台-我OK,你OK-2020面對肺炎疫情_心理危機介入大眾篇垃圾清運問:居家檢疫者的垃圾如何清運?答:請向負責關懷的里幹事提出垃圾收運日期,環保局將致電您約定排出時間及位置(請耐心等候)。

居家檢疫14天內,垃圾收運原則上每週可收集2次共收集4次(週六、週日不收運),直至居家檢疫期間結束。

 問:居家檢疫的專用垃圾袋如何發放?答:由本府環保局發送至各區公所,各區公所依照本府環保局所規定的方式分送至居家檢疫者,並會提供4個25公升垃圾袋。

 問:如果不想讓環保局收運垃圾,可以嗎?答:可以,請放在家中暫時貯存,等解除居家檢疫後再以一般垃圾方式排出。

居家檢疫特殊狀況問:我在居家隔離/檢疫期間需要就醫時,該如何就醫?答: 有發燒、咳嗽、腹瀉、嗅味異常,應先主動撥打防疫專線與衛生局連繋經同意就醫後,依指定之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機構,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其他身體不適就醫、採檢、探病、送殯(終)需求,請先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申請。

如係危及生命之症狀,請居家隔離或檢疫者之家人直接撥打119,並告知緊急救護人員相關接觸史。

如係出現發燒≧38℃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症狀,請撥打本府防疫專線2375-3782,經衛生局同意就醫後,依指定之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機構,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外出時應戴上口罩,並遵照醫院訂定之分流看診機制就醫。

如係其他需要就醫之需求,請撥打本府防疫專線2375-3782,經衛生局同意就醫後,依指定之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機構,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外出時應戴上口罩,並遵照醫院訂定之分流看診機制就醫。

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亦可透過 https://cdc.health.gov.tw/callcenter 線上申請,其餘時段仍請撥打防疫專線 02-2375-3782。

問:我在居家隔離/檢疫期間需要探親或奔喪時,該怎麼辦?答:一、依據110年8月4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第57次會議決議,於居家檢疫期間(包含密切接觸確診病例而轉為居家隔離者)外出奔喪或探視申請規定,自即日起,居家檢疫第1-14天且無症狀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可向地方衛生單位申請安排外出。

二、另民眾於居家隔離/檢疫期間配合公費採檢,且持有第1-14天進行鼻咽或咽喉核酸檢驗陰性結果,得用於居家隔離/檢疫期間外出奔喪或探病之檢驗證明。

但以抗原家用快篩試劑進行檢測,且持有檢驗陰性結果,不得用於居家檢疫/隔離期間外出奔喪或探病之檢驗證明。

三、前開修正之申請規定及問答集電子檔,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

消毒事宜問:我們社區好像有人居家隔離,應該消毒嗎?答:並無強制規定有居家隔離個案社區需消毒,民眾可針對可能受汙染地點、物品表面進行消毒。

 問:正確消毒的方式?答:一般的環境,如家具、廚房,消毒可以用1:100的稀釋漂白水。

浴室或馬桶表面則應使用1:10的稀釋漂白水)消毒。

消毒應該每天一次,並使用當天泡製的漂白水。

室內空氣則需靠良好的通風以維持空氣清潔。

 申請補助款與繳納罰款問:請問居家檢疫每天一千元的補助要怎麼領?答:1.居家檢疫者或照顧居家檢疫者(需請有防疫照顧假)得於接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方式(建議採線上申請):  (1) 連結至線上申請網頁。

  (2)QRCode:             3.應備文件(可掃描或拍照上傳):身分證正反面、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雇用人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非受僱者、無工作者或未成年者,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居家檢疫或隔離文件(若遺失者請直接在系統內勾選遺失)、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4.洽詢電話:各區公所社會課或洽本府社會局。

台北市請撥打1999話務中心/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國外請撥打886-2-2720-8889,分機6962。

問:要繳居家隔離/檢疫的罰款,該找誰繳?答: 超商:請持繳款單至統一超商7-11、萊爾富、全家、OK超商繳款。

提醒您:(1)至超商需繳清「應繳全額」,並請保留「繳款證明」,以為日後查詢憑證。

(2)手續費由貴用戶自行負擔。

(超商繳費總金額限於兩萬元以下,且另付6元手續費) 自動提款機轉帳:(1)輸入銀行代號:012。

(2)輸入您的帳號【繳款單號碼】(3)輸入應繳金額,經確認後完成交易。

(4)註:a.跨行轉帳手續費由貴用戶自行負擔。

b.「轉入帳號」每份繳款單均不同,請於轉帳前再次確認。

c.請保留「轉帳明細單」,以為日後查詢憑證。

銀行臨櫃繳款:(1)請持繳款單至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繳款(全國地區)。

(2)或至其他行庫(不含郵局)繳款。

(僅限臺北市)。

請在繳費期限內完成繳款,若逾期繳費請臨櫃繳款。

 問:若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居住於防疫旅館,或因自己需要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使得親友家人入住安心旅館。

可以申請補助嗎?答:可以,請至臺北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補助(新冠肺炎)專區申請。

或來電觀光傳播局,台北市請撥打1999話務中心/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國外請撥打886-2-2720-8889,轉7543、2028其它問:當學校出現確診個案,會停課嗎?答:依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出現通報個案、疑似個案或確診個案處理原則」,若學校出現1例確診個案,該師生所修/授課課程班級均停課,若出現2例確診個案該校均停課,且學校應全力配合衛政機關進行疫情調查。

問: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注意事項?答:為降低可能傳播風險,並保障您自己、親友及周遭人士的健康,請您於居家隔離檢疫監測期滿後7日內確實做好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一、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

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搓手及澈底洗淨。

二、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健康狀況及活動史。

三、如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但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延後非急迫之醫療或檢查,外出時,請一定嚴格遵守全程佩戴醫用口罩。

四、倘您有發燒(38˚C)、嗅味覺異常、腹瀉或有呼吸道症狀,請立即佩戴醫用口罩,請撥打1922或聯繫衛生局,依指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就醫時應主動告知醫師接觸史旅遊史、居住史、職業暴露、以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的症狀。

五、生病期間應於家中休養,並佩戴醫用口罩、避免外出。

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

六、生病期間,與他人交談時,除戴上醫用口罩外,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七、如您就醫後,經醫院安排採檢,自採檢醫院返家後,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如檢驗結果陽性,衛生局將會通知您及安排就醫。

另於獲知檢驗結果為陰性後,仍需自主健康管理滿7天,期間如果症狀加劇,請確實佩戴好醫用口罩,並應主動與衛生單位聯繫,或撥1922,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

八、如未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58條,將依同法第67、69條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或新臺幣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問:居家檢疫有什麼注意事項?答: 居家檢疫期間,需留在家中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請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

檢疫期間如經查獲未依規定配合辦理,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若因其他因素不便於家中進行居家檢疫而須入住旅館時,應避免日租套房。

日租套房並未經過公安消防檢查、安全堪慮。

民眾若發現日租套房,請洽觀光傳播局以提供檢舉獎金相關資訊。

民眾收到居家檢疫通知書後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應不予補發註: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疾管署-重要表單- 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問:居家檢疫關懷服務流程是什麼?答: 電訪關懷:每日上、下午由里幹事不定時進行1次電話關懷。

實地訪查:14日監測期間由里幹事進行至少1次實地訪查。

違規處理:電訪未遇、實地訪查於現場查獲違規,或手機接獲告警簡訊,經確認有違規事實,作成紀錄移請衛生局依權責裁處或協助強制安置事宜。

問:居家檢疫14天如何計算?答:有關解除列管日期將依您入境日期而定,以入境日加上15天即為解除列管日期。

例如:4月1日入境,解除居家檢疫列管日期為4月1日加上15天(4月16日)即為解除列管日。

  疾病基本資料問:2019新型冠狀病毒有什麼症狀?答:目前已知罹患COVID-19確診個案之臨床表現包含發燒、乾咳、倦怠,約三分之一會有呼吸急促。

其他症狀包括肌肉痛、頭痛、喉嚨痛、腹瀉等,另有部分個案出現嗅覺或味覺喪失(或異常)等。

如果有相關症狀,請戴口罩儘快就醫,一定要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以供醫師確切診斷。

問: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染途徑是什麼?答:大部分的人類感染冠狀病毒以直接接觸帶有病毒的分泌物或飛沫傳染為主。

問: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的潛伏期是多久?答:潛伏期是從暴露病毒至可能發病的這段觀察時間,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與中國大陸官方資訊,2019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之潛伏期為2至12天(平均7天),但若曾前往流行地區或曾接觸疑似2019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之病人,目前仍維持需健康監測14天。

問:如何預防感染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答:應避免直接接觸到疑似個案其帶有病毒之分泌物與預防其飛沫傳染。

民眾相關預防措施包含:(1)關注並配合中央疫情中心最新公告防疫政策(2)維持手部衛生習慣(尤其飯前與如廁後)、手部不清潔時不觸碰眼口鼻(3)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並維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或佩戴口罩(4)搭乘交通工具遵守佩戴口罩與相關防疫措施(5)減少探病與非緊急醫療需求而前往醫院(6)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者,請遵守相關規範(7)身體不適時請停止上班上課,先留在家中觀察、休息,需要就醫時請說明旅遊史、接觸史、職業以及周遭家人同事等是否有群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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