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變更編定~使用地類別變更 - 花蓮代書張皓昱地政士 - 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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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變更編定~使用地類別變更 8月08,2019 今天來淺談土地變更編定的問題 前幾天有位高先生來訊,想了解他的土地是否可以變更成建地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變更建地的方式(為簡單說明只講變更甲乙丙建三種):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簡稱非都管。

一:非都管35條:實務上許多人都用這條來變更甲丙建,這條簡單來   說,土地如果被建地、水溝、道路包圍時可以變更成建地,但是有限制   土地必須小於1200平方公尺(363坪),另外包圍的道路、水溝   也有最小寬度的限制。

二:非都管35-1條:類似於上面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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