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土地出包屏東地院須國賠458萬 - 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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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最高法院審理,認定屏東地方法院漏寄支付命令到鄭女的居住地,這項疏失導致潘女連帶受到損害,判決屏東地院要賠償458萬多元確定。

台糖公司2008年因鄭 ... 閱讀全文0林偉信/台北報導2021年7月7日下午4:10·2分鐘(閱讀時間)屏東地院前年未將支付命令送達鄭姓女子的實際住所,害其土地遭拍後由潘女取得後興建房屋,鄭女打官司討回土地,透過法拍取得不動產的潘女因此受損害,訴請國家賠償,最高法院判決屏東地院須賠458萬多元確定。

(本報資料照)潘姓女子2009年透過法院拍賣買到土地蓋冰品廠房,沒想到原地主鄭姓女子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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