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及挪移」應注意事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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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挪移補假,其補假期日應由勞資雙方合意訂定。

承上,若勞工於約定補假日前離職,雇主毋庸額外補償;反之,如果先休假後上班,勞工於補班日前 ... 勞動新知 國際動態國際勞動新聞國際活動近期出版品國內資訊站雙周新聞常用勞動法規個別勞工法規勞工保險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就業促進法規集體勞動法規其他法規勞動論壇勞動法資訊國內時事評論課程資料節錄勞動懶人包勞資MEMO Q&A專區 勞資MEMO 「國定假日及挪移」應注意事項提示 2020.10.08 明天小編又開始國慶連假了!!連假前先整理一下國定假日的小整理。

國定假日分為兩種: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如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日) 一般勞工1年有12日之國定假日;原住民則多1日「原住民族紀念日」,共13日 「原住民族紀念日」專屬於原住民,此外,「原住民族紀念日」沒有特定日期,視各族習俗不同而定,因此需要提供相關資料才可以申請喔! 國定假日出勤,無論出勤時數多寡,當日工資皆應加倍發給;超過8小時部分,則回歸一般加班計算(前二小時4/3倍、後二小時5/3倍) 國定假日之法定位階低於例假與休息日,因此當國定假日與例假、休息日衝突時,國定假日應另外擇日補假。

國定假日挪移補假,其補假期日應由勞資雙方合意訂定。

承上,若勞工於約定補假日前離職,雇主毋庸額外補償;反之,如果先休假後上班,勞工於補班日前離職,雇主亦不得要求補償。

國定假日屬於個別勞動條件,因此挪移需獲得「個別勞工」同意,不可以公司工作規則、管理規章強制性挪移。

國定假日挪移,請務必確明被挪移之日,以及該日被挪移至何日。

(例如:109年10月10日國定假日,挪移至109年10月9日) 按人事行政局行事曆,常有挪移休息日以達成連續假日的狀況,但要特別注意,人事行政局行事曆係規範公務人員,一般勞工並非當然可以直接挪移,而是需要透過變形工時制度喔!! 本會相關文章連結:套用人事行政局行事曆,切記先經過「勞資會議」通過「變形工時」 如覺得本會撰寫內文有益可推廣,載明「原文出處」及「文章網址」後,即歡迎轉載 勞資會議 國定假日 變形工時 加班費 勞基法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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