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社自由- 翰林雲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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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具有因共同的志趣或需要,而組成團體的自由。

1948 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人人有和平集會結社之自由,並不得被強迫加入任何集會。

國中公民-結社自由 人民具有因共同的志趣或需要,而組成團體的自由。

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人人有和平集會結社之自由,並不得被強迫加入任何集會。

」 我國《憲法》第十四條也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 對民主國家的人民來說,結社自由是很重要的基本權利。

延伸閱讀 自由權宗教團體自由原則環境倫理公共危險罪傳統領域學習型組織不成文憲法依賴人口部落自決權性侵害家事分工性別化國際綠色和平組織不公平競爭媒體自律外在動機土地銀行搶奪罪贓物罪媒體識讀非金錢誘因長期照護服務法性別地位購買力父系家庭公民德性少年法院負向誘因體制化直升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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