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法務部-法律問題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但告訴乃論之罪,經犯罪之直接被害人提起自訴者,不在此限。

單一案件,犯罪事實之一部為告訴乃論之罪,他部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如非告訴乃論之罪經檢察官 ... 現在位置: 法律問題 法律問題 發文字號: 法務部(90)法檢字第000528號 座談日期: 民國90年02月21日 座談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要  旨: 新修正之刑事訴訟法第三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