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之數位課程時數採計」 - 梧棲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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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69269號函及本局110年5月31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40350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行政院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學務處 轉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之數位課程時數採計」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69269號函及本局110年5月31日中市教體字第1100040350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滾動式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課程時數採計原則,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10年12月31日(郵戳為憑)以前申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

三、倘各校有符合上開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條件者,請於110年12月31日(郵戳為憑)前提出申請,倘逾時效申請證書展延,數位課程研習時數採計將以不超過15小時為限。

四、倘學校相關人員已完成展延課程,有提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申請需求者,請注意展延須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環保署或教育部),請勿使用錯誤申請表格,展延申請表下載網址如下: (一) 教育部: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ee/authstudy3.aspx。

(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https://www.epa.gov.tw/training/FBAE60FA8E5424EA。

五、相關內容詳閱附件。

附件一「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之數位課程採計不受15小時限制」.pdf 瀏覽數: 加到我的最愛 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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