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和「做」到底怎樣區分?看完這篇就明白了! - 今天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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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標準是「文」與「白」。

「作」多用於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別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做」則 ... 首頁 高昇教育學校 「作」和「做」到底怎樣區分?看完這篇就明白了! 2019-05-26  高昇教育學校 20世紀80年代,呂叔湘先生提出:「區別的辦法基本上還是用『文』和『白』做標準,但不是絕對的。

那麼怎麼辦呢?我說,遇到沒有把握的詞,寧可寫『作』不寫『做』。

」到了20世紀90年代,呂先生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中,對「作」和「做」的用法補充如下:「習慣上,具體東西的製造一般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點的、書面語言色彩重一點的詞語,特別是成語裡,一般都寫成『作』……」呂叔湘先生的論述,點明了區分「作」和「做」用法的一般規律。

在現代漢語的書面形式中,「作」和「做」既沿襲了歷史上的習慣用法,又有所規範,用法大致如下。

01從語體色彩來看區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標準是「文」與「白」。

「作」多用於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別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做」則多用於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

這種情況與「作」出於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於北方白話,起源很晚有關。

前者如:作成(成全)、作罷、作別、作答、作伐、作廢、作古、作踐、作結(收尾)。

成語一般用「作」。

例如:當牛作馬、敢作敢當、敢作敢為、故作高深、胡作非為、矯揉造作、苦中作樂、弄虛作假。

後者如:做鬼、做媒、做夢、做買賣、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腳。

02從語義內容來看「作」表示的動作性不強,意義比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動作性強,意義比較具體、實在。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惡、作風、作梗、作價、惡作劇。

後者如:做飯、做菜、做鬼臉、做家務、做手勢、做姿勢、做遊戲、做針線。

03從語法特徵來看賓語是雙音節動詞,多用「作」,在這種情況下,賓語成為名物化的動名詞,「作」的動詞性已經虛化;賓語是雙音節名詞,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前者如:作報告、作測試、作比較、作補充、作變動、作處理、作點撥、作調查、。

其中的「作」,現在也用「做」,但依過去慣例一般用「作」。

後者如:做工程、做功課、做記號、做家務、做課題、做事情、做學問、做業務。

04從詞義分別來看各有適用範圍,又有交叉重疊。

只用「作」或多用「作」(1)「起(起身、興起、出現、發作等)」之義,只用「作」。

例如:日出而作、興風作浪、槍聲大作等。

(2)「寫作、創作」之義,「作」、「做」習慣用法有別。

作家、作者、作畫、作曲、作文(寫文章)、作序、作傳(寫傳記)等,依慣例用「作」。

作詩,依慣例多用「作」,但用「做」也無不可,《現代漢語詞典》「做」字條就以「做詩」為用例。

「書寫」之義,只用「作」。

例如:「倉促,也作倉猝。

」「作品、文章」之義,只用「作」。

例如:作文(學生作為練習所寫的文章)、大作、仿作、佳作、傑作等。

(3)「當成、作為」之義,多用「作」。

例如:成語「過期作廢」、「認賊作父」、「作死馬醫」(俗語為「死馬當活馬醫」),均用「作」。

「作為」不論是表示行為,還是表示作出成績或可做的事;也不論用於「當成」之義,還是用於「就人的某種身份或事物的某種性質而言」之義:都只用「作」。

只用「做」或多用「做」(1)「製作、製造」之義,除保留的成語和其他書面詞語外,現在通行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家具、做軟體、做衣服。

(2)「當、充任、擔任」之義,現在多用「做」。

例如:做官、做榜樣、做惡人、做好人、做母親、做奴隸、做職員、做商人、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鍾。

「做伴」、「做客」、「做賊心虛」,又分別寫成「作伴」、「作客」、「作賊心虛」,兩種詞形可通用。

(3)「結成某種關係」之義,「舉行、舉辦」之義,均用「做」。

前者如:做親、做夫妻、做搭擋、做對頭、做鄰居、做朋友。

後者如:做壽、做禮拜、做滿月、做彌撒、做生日、做筵席。

「作」、「做」有大致分工(1)「從事某種活動」之義,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

「作」多用於一般性的活動,且動作性不強,其用法與「進行」相當,意義很虛。

例如:作安排、作採訪、作承諾、作衝刺、作指示等。

其中的「作」,現在也常用「做」。

「做」多用於具體性的事務或職業性、專業性的工作。

例如:做工、做課(舉行示範性或實驗性的公開課)、做活兒、做題、做藥(從事藥物推銷工作)、做營銷、做運動等。

(2)「假裝、做作」之義,多用「作」。

如前面所舉的「裝模作樣」、「裝聾作啞」、「裝腔作勢」,現在通行用「作」,而不用「做」。

造作、作態、故作姿態、強作笑顏,只用「作」。

「作」、「做」可以通用(1)「用做」之義,「作」、「做」一般通用。

(2)「成、為」之義,「作」、「做」通用。

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動詞之後構成動補結構,後面帶名詞或名詞性短語,表示行為或動作的結果。

其實比做、變做、當做、叫做、看做、視做、算做、寫做、用做、裝做等,其中的「做」,都可以換成「作」,甚至可以優先選用「作」。

文章來源:https://twgreatdaily.com/aINUtGwBvvf6VcSZey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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