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勞工加班換補休最終期限將採年度結算 - 1111人力銀行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最新訊息一手掌握! 勞資記者-夏明定. 立法院已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自3月1日起勞工加班換補休,將比照特休假,採年度結清;而3月1日之前勞工 ...
我要問
首頁
焦點新聞
影音專區
公聽會
名師座談直播
有問必答
會員提問
常見問題
美容美髮業
製造業
餐飲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
醫療護理業
百貨零售業
名師好文
秒懂小幫手
最新法規與函釋
1HR
我要問
0
0
0
好友邀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私人訊息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好友動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搜尋
搜尋目前群組
搜尋全部群組
會員登入
焦點新聞
影音專區
公聽會
名師座談直播
有問必答
會員提問
常見問題
美容美髮業
製造業
餐飲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
醫療護理業
百貨零售業
名師好文
秒懂小幫手
最新法規與函釋
我要問
0
0
0
好友邀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私人訊息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好友動態
沒有新的請求
看更多
搜尋
搜尋目前群組
搜尋全部群組
會員登入
找工作
文字放大
置頂
3月1日起勞工加班換補休最終期限將採年度結算,積假要注意結算日
文字放大
夏明定
646
發表2018-02-2214:12:01
upvote
2
favorite
1
最新訊息一手掌握!
勞資記者-夏明定
立法院已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自3月1日起勞工加班換補休,將比照特休假,採年度結清;而3月1日之前勞工加班換補休,其補休期限則依勞資先前約定。
對於勞工加班換補休最後期限,勞動部已決定將採甲案,亦即參照特休假所約定年度,包括周年制、曆年制、學年制、事業單位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以其最末日,為最終補休期限。
勞工若超過此期限未補休,雇主須發加班費。
對勞工來說,採年度結清的甲案,因補休期限較長,勞工可以積假,但勞工也要注意自己加班換補休期限,才能運用加班換補休之休假。
目前有很多公司跟勞工約定,加班換補休,於1年內休畢,例如,2017年10月10日加班,勞工選擇換補休,可於2018年10月9日前休畢。
自2018年3月1日起,舉例來說,甲勞工特休假是採周年制結清,結清日期是11月20日,若甲勞工在2018年10月10日加班並選擇換補休,則須於2018年11月20日之前休畢。
對勞工來說,該日加班補休期限只有一月餘,並非一年。
若超過11月20日期限未休完,雇主須改發加班費。
至於3月1日之前的加班換補休,補休期限則依勞資先前約定。
舉例來說,若是勞資雙方先前約定加班換補休於一年內休畢,勞工在2018年2月28日加班換補休,其補休期限就是2019年2月27日。
同理,乙勞工特休假是採曆年制於12月31日結算,若在2018年10月10日加班並選擇換補休,則須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休畢。
對勞工來說,該日加班補休期限只有二月餘。
延伸閱讀
延長工時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如何計算?勞動部:法已明定採「每」3個月
勞資大平台
https://goo.gl/MbmGME
1手的1例1休快訊,請鎖定1例1休勞資大平台FB粉絲團
https://goo.gl/gtP2Pr
精選工作
加班年度終結年度結算焦點新聞結算日補休積假
upvote
2
favorite
1
upvote
2
favorite
1
回覆
vacationQuestion
熱門回應
upvote
0
雪倫
36
回覆2018-02-2719:50:38
請問補休結清期限是否一定要同特休?若是特休採週年制,補休結清採曆年制(統一結算至12/31)是否違法?
莫瑞斯
14901
回覆2018-02-2721:37:59
可參閱:【最新函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最後通過的是甲案,也就是
「補休之期限逾依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約定年度之末日者,以該日為期限之末日。
」
這裡的24條第2項,指的就是施行細則第24條
也就是特休年制的規範
法令已經明定比照特休年度結算
您公司若採週年制,自然就是到職日週年前夕結算
擅自另外以曆年制結算,當然是違法的囉~
upvote
1
林東慶
10
回覆2018-03-0610:01:44
請問那2017年度加班補休未休完可以遞延到今年嗎?還是要結清?
莫瑞斯
14901
回覆2018-03-0612:42:03
新修勞基法第32-1條:
雇主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前項之補休,其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未發給工資者,依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論處。
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只是用特休的年度當天花板,但並沒有任何跡象比照特休遞延。
甚至未補休之時數,規定要給加班費,否則當作未給加班費開罰
以此來看,補休就是不能遞延,不可擅自擴大解讀法令。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
上一篇:強迫扣特休,詢問被罵還亂塞過錯逼離職下一篇:勞保局提醒,企業應將勞工自提勞退金金額,自給付總額中全數扣除
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
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
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32955
今日熱門
離職後剩餘的特休按比例計算嗎?
關於工作未滿三個月離職預告及勞動契約
『曹新南專欄』資遣未滿三個月員工,不要預告期,仍要10天前資遣通報嗎?
到職未滿一個月只算出勤日薪水這樣合法嗎?
『曹新南專欄』老闆說:「你明天不用來了!」怎麼辦?
最多討論
勞資薪資爭議追朔期限5年內!可以往前追算多少年的薪資爭議
老闆要求我簽過這個,離職也沒辦法馬上走怎麼辦
請問特休未休薪資追溯期五年的定義
部分工時人員轉人力派遣公司
保全
網友分享
跟老闆告知離職被老闆要求交接事宜下班再做
請問這樣主管可要她賠償嗎?
這種作法是對的嗎?
合約
非上下班時段車禍
人氣工作
探索國際儲備幹部(有生日禮金)
微風廣場酒櫃儲備幹部(有生日假)
橡木桶洋酒儲備幹部(有購物優惠)
全家便利商店儲備幹部(有供餐福利)
人氣公司
【紅利獎金】鼎泰豐小吃店股份有限公司
【有分紅入股】摩斯漢堡
【有年終獎金】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有分紅入股】一統徵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女就讀優惠】何嘉仁國際文教團隊
好缺快搜
供餐福利
住宿福利
年薪14個月↑
月薪三萬以上
粉絲團
意見反應
1111人力銀行
隱私權
求才
找工作
延伸文章資訊
- 1勞動部:特休期限與加班補休期限可以不同| 生活| 中央社CNA
根據勞動部最新問答集,載明特休期限跟加班補休期限可由勞雇自行約定,但仍需以特休約定年度的末日,作為最終補休 ...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
- 23月1日起勞工加班換補休最終期限將採年度結算 - 1111人力銀行
最新訊息一手掌握! 勞資記者-夏明定. 立法院已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自3月1日起勞工加班換補休,將比照特休假,採年度結清;而3月1日之前勞工 ...
- 3加班補休規定
【加班補休規定】 · 1.雇主請勞工於平日或休息日加班後,應該要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如果勞工有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過雇主同意後,可以將加班的工作時數換成 ...
- 4勞動部Q&A_加班補休規定 - 文中資訊
勞動部Q&A_加班補休規定 · 勞雇雙方可以約定與特別休假年度不同的加班補休期限嗎? · 勞雇雙方應如何進行加班補休? · 勞工的補休會不會被雇主拿去抵充無薪假? · 選擇補休後, ...
- 5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 人事室公告
1.109/9/1以後補休案件(例如導護補休,班親會等),請以加班申請,並請於前3天提出 ... 小時,時效為1年,例如導護日為8/31-9/4,請於9/4-9/6間至系統申請加班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