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策展-助圓夢安心生,懷孕前後的補助與福利報您知! - 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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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民國110年8月24日主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各縣市政府. 因應衛生福利部於110年7月1日起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提高產檢次數及增加項目等政策,此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尚未定義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找服務 全站搜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主題策展 主題策展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助圓夢安心生,懷孕前後的補助與福利報您知! 更新日期:民國110年8月24日 主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各縣市政府   因應衛生福利部於110年7月1日起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提高產檢次數及增加項目等政策,此篇文章將帶您來看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以及政府所提供的孕婦福利。

  目錄 一.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 二.孕婦福利 三.各縣市資訊   一、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   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將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夫妻一方具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且妻年齡未滿45歲者。

補助內容請參閱以下說明。

若有疑問,可至查詢,或可撥打諮詢專線:(02)2558-0900。

  (一)補助對象 夫妻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為44歲(含)以下,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且需接受試管嬰兒療程。

  (二)補助內容 妻年齡≦39歲,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6次。

妻年齡40~44歲,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3次。

以下為每次補助額度上限,若實際金額未達者,以實支金額補助: 身分別 補助金額上限(單位:新臺幣/元) (中)低收入戶 15萬元 一般戶   申請次數 取卵形成胚胎植入 取卵但因特定體質因素無法植入胚胎 僅植入胚胎 首次申請 10萬元 7萬元 3萬元 再次申請 6萬元 4萬元 2萬元 備註:人工授精、非醫療需求之冷凍療程不予補助。

另首次申請定義及特定體質因素,請參見。

    (三)申辦方式 不孕夫妻檢附下列文件,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1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 夫妻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匯款帳戶資料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戶免附)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10年7月】     二、孕婦福利   從經歷懷孕、生產及育嬰的過程中,建議您可以參閱【有性別工作平等措施,讓您就業好放心!】及【輕鬆養,輕鬆領!9個給新手爸媽的育兒服務大集合】,來瞭解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勞工可享有的假別,以及生產後您可以領取那些育兒補助。

以下則是彙整與孕婦有關的補助項目: 項目 對象 說明 每案補助金額(單位:新臺幣/元) 孕婦產前檢查 1.具有全民健保身分的孕婦。

2. 未納健保的新住民孕婦(配偶戶籍地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從妊娠第1~3期,共補助產檢14次。

請參閱 母嬰親善醫療機構每次產檢進行「母乳衛教指導」,共14次。

每次20元,共補助280元 妊娠第8-16週、妊娠第20週前後及妊娠第32週後,共補助「超音波檢查」3次。

每次526元~550元,共補助1,578元~1,650元 妊娠第24-28週,提供「貧血檢驗」1次。

130元 妊娠第24-28週,提供「妊娠糖尿病篩檢」1次。

194元 妊娠未滿17週前及妊娠29週以上,共補助「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2次。

每次100元,共補助200元 妊娠滿35週至未達38週前,補助「乙型鏈球菌培養篩檢」1次。

500元 補助「RubellaIgG檢驗」1次。

216元 補助「HBsAG、HBeAG檢驗」1次。

450元 產前遺傳診斷 34歲以上、本人或配偶或家族有罹患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等孕婦。

補助「產前細胞染色體檢查及基因檢驗」各1次。

減免5,000元 符合上述條件,且另符合低收入戶或優生保健資源不足區之民眾。

依實際費用,最多減免3,500元 孕產婦營養補助 依各縣市政府規定,大部分限(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申請。

於分娩前後2個月內,或因早產、流產或難產,經醫師診斷需營養補充。

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給予補助。

孕婦產檢車資補貼 目前僅新北市、嘉義市及高雄市市民享有此服務,新北市及高雄市限(中)低收入戶或須符合綜合所得總額規定。

孕婦持乘車券搭乘指定車隊往返產檢醫療院所,每次產檢分為來回2趟次,最多補貼28趟次車資(以14次產檢為限)。

乘車券金額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車資若超過乘車券金額,須自付差額。

限居住在花蓮縣的原住民。

即日起至110/11/30或補助款用完為止,孕產婦可申請產前檢查或生產交通費補助。

依距離每次可申請200元、600元或1,000元。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產檢項目及各項檢驗補助費用【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10年6月】 >>產前遺傳診斷【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110年3月】     三、各縣市資訊   以下統整各縣市政府所提供之孕產婦營養補助、產檢車資補貼以及其他相關資訊,您可以直接點擊來查看詳細方案內容: 縣市 孕產婦營養補助 孕婦產檢車資補貼 其他資訊 基隆市 ✔   婦女保健區 臺北市 ✔   婦幼優生/助您好孕 新北市 ✔ ✔ 媽媽寶寶 桃園市 ✔   健康幸福家庭補助計畫 新竹市 ✔   婦幼健康及兒童保健專區 新竹縣 ✔   助你好孕 苗栗縣 ✔   婦幼及青少年專區 臺中市 ✔   生育保健 彰化縣 ✔   婦女及新住民福利專區 南投縣 ✔   婦幼健康及優生保健業務 雲林縣 ✔   婦女福利 嘉義市 ✔ ✔ 衛生保健/婦女福利 嘉義縣 ✔   婦幼健康促進/婦女福利  臺南市 ✔   婦幼衛生與優生保健 高雄市 ✔ ✔ 母嬰服務 屏東縣 ✔   婦女福利 宜蘭縣 ✔   婦幼及優生保健 花蓮縣 ✔ ✔ 婦女及家庭福利 臺東縣 ✔   婦幼衛生保健 澎湖縣 ✔   婦幼衛生 金門縣 ✔   婦幼衛生 連江縣 ✔   婦幼衛生保健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產婦營養補助申請書表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補助一般生產者分娩前後各2個月,或懷孕滿3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或死產者前後各2個月,每月補助4,000元,一次性發放。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生育補助申請書表符合分娩3個月內之低收入戶一般生產者,可領取本項生育補助,並同時可請領臺中市生育津貼。

補助金額每胎新臺幣10,200元整,雙胞胎補助20,400元,依此類推。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嬰兒營養補助申請書表列冊低收入戶之設籍臺中市出生3個月內之新生兒,每個嬰兒每月補助新臺幣1,800元,一次補助12個月,一次發放。

澎湖縣政府生育補助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澎湖縣達2年以上,並且新生兒在澎湖縣辦妥出生登記,可申請生育補助:第1胎新臺幣3萬元,第2胎新臺幣5萬元整...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0-12-11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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