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已進倉未報關出口貨物之申請出站領回作業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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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中華民國 92 年 10 月 15日第 0920801892 號 主  旨: 公告已進倉未報關出口貨物之申請出站領回作業手續。

依  據: 財政部關稅總局九十二年十月七日台總政徵字第0920601094號函。

公告事項: 已進倉未報關之出口貨物申請出站作業手續簡化為: (一)未實施自主管理倉棧:由駐庫關員受理申請,並予審核、查核貨物及監視出站,相關文件存檔備查。

(二)已實施自主管理倉棧:由稽核關員受理申請,並予審核。

另由自主管理倉儲專責人員負責查對貨物及監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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