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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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外患罪. 第103 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 ... 現在位置: 編章節條文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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