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287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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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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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四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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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