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34-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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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條文內容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規類別: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目 第34條 一般廢棄物之再利用及再利用前之貯存及清除,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為之:一、一般廢棄物之性質安定或再利用技術成熟者,依本法第十四條
現在位置: 條文內容 加入資料夾: 儲存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規類別: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目 第34條 一般廢棄物之再利用及再利用前之貯存及清除,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為之:一、一般廢棄物之性質安定或再利用技術成熟者,依本法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