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及處理方法 - 長榮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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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及各機關團體把垃圾交給清潔隊或將垃圾投入垃圾車前,要先區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第2階段實施縣市95年1至3月是勸導期,95年4月1日起,如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行政單位 學務處 衛生組 校園環境保護 垃圾分類及處理方法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長榮中學垃圾分類及處理方法 一、垃圾強制分類 (1)「垃圾強制分類」政策94年1月1日起開始推動,第1階段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宜蘭縣、台中縣及高雄縣共10個縣市先行實施。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5年1月1日起推動「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將擴及到全國實施。

民眾及各機關團體把垃圾交給清潔隊或將垃圾投入垃圾車前,要先區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第2階段實施縣市95年1至3月是勸導期,95年4月1日起,如將未分類的垃圾排出,可依法被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2)「垃圾強制分類」是全國性的政策,期獲貴單位支持,並轉知所屬機關、學校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從源頭減量,將資源回收永續利用。

二、垃圾分類及處理方法    註: 1.所有資源務必按規定分類並安放妥當。

2.資源回收場依規定放置各項物品,地點:大操場聖火台旁大榕樹下。

3.資源回收時間:   (1)每日早上07:15~07:30回收鐵鋁罐、寶特瓶、鋁箔包、光碟片、紙類。

  (2)每日中午12:30~12:45回收便當盒含紙類餐盒及廚餘(交給營養午餐的廠       商)。

  (3)每日下午15:05~15:20輔助資源回收。

  (4)每日下午17:20~17:40回收夜間增能學習活動便當盒、紙類餐盒。

4.將不回收垃圾裝好,視量足整袋後,再綁好丟入垃圾場。

※請依各分類方式處理垃圾,千萬勿貪一己之便,給別人增加善後之困擾。

減低垃圾   量,避免資源的浪費。

※樹枝及大型廢棄物放置地點,請勿丟垃圾包在裡面。

※請導師同仁宣導,謝謝! 瀏覽數: 分享 帳號 密碼 驗證碼 登入 忘記密碼 登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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