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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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法規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 未滿18歲之人,無照駕駛機車,行駛道路被警查獲,依法應處新台幣6000-120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 若領有小型車駕照,未領機車駕照,只能騎乘輕型機車,若騎乘重型機車,依法應處新台幣1800-3600元罰鍰,機車所有人允許駕駛人騎乘機車,亦處新台幣1800-3600元罰鍰,並記該車違規紀錄一次。

第二十三條 汽(機)車駕駛人,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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