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用狀後的條款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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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特點是受益人(通常為出口人)在提供了符合信用狀規定的有關單狀的前提下,開狀行 ... 除非信用狀規定數量不得有增減,那麼,在付款金額不超過信用狀金額的情況下, ... 信用狀知識專欄總表   信用狀統一慣例2007修訂UCP600英文版 UPC600中文繁體版 UCP600中文(繁)(簡)英三版合一 信用狀軟條款(Soft Clause)陷阱條款(PitfallClause)之解析 收到信用狀後的條款審核 信用狀不符點的處理辦法及單據常見錯誤 信用狀欺詐的三大特點及防範LC詐騙的方法 轉讓信用狀 信用狀交單後多久可以收到錢 電子信用狀下出單日期問題 可轉讓信用狀與對背信用狀,後者收款風險小嗎? 信用狀付款時單狀一致就能確保收到款嗎? 國外客戶開立信用狀需要多少時間才可以收到? 跟單信用狀的統一慣例發展 信用狀出口押匯及賣買雙方怎樣降低風險的入門概念 信用狀下提單徑寄開證人的風險 環銀電協信用狀知識介紹 環銀電協信用狀知識介紹 [收到信用狀後的條款審核] 信用狀是國際貿易中使用最普遍的付款方式.其特點是受益人(通常為出口人)在提供了符合信用狀規定的有關單狀的前提下,開狀行承擔第一付款責任,其性質屬於銀行信用。

應該說在滿足信用狀條款的情況下,利用信用狀付款既安全又快捷。

但必須特別注意的是信用狀付款方式強調“單單相符、單狀相符”的“嚴格符合”原則,如果受益人(通常為出口人)提供的文件有錯漏,不僅會產生的額外費用,而且還會遭到開狀行的拒付,對安全、及時收匯帶來很大的風險。

事先對信用狀條款進行審核,對於不符合出口合同規定或無法辦到的信用狀條款及時提請開狀人(通常為進口方)進行修改,可以大大避免今後不符合信用狀規定情況的發生 收到信用狀後檢查和審核的要點:  (一).檢查信用狀的付款保狀是否有效。

應注意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是一項有效的付款保狀或該項付款保狀是存在缺陷問題的: 1.信用狀明確表明是可以撤消的; 此信用狀由於毋須通知受益人或未經受益人同意可以隨時撤消或變更,應該說對受益人是沒有付款保狀的,對於此類信用狀,一般不予接受; 信用狀中如沒有表明該信用狀是否可以撤消,按upc600的規定,應理解是不可以撤消的; 2.應該保兌的信用狀未按要求由有關銀行進行保兌; 3.信用狀未生效; 4.有條件的生效的信用狀;如:“待獲得進口許可狀後才能生效”。

5.信用狀密押不符; 6.信用狀簡電或預先通知; 7.由開狀人直接寄送的信用狀; 8.由開狀人提供的開立信用狀申請書;  (二).檢查信用狀的付款時間是否與有關合同規定相一致。

應特別注意下列情況: 1.信用狀中規定有關款項須在向銀行交單後若干天內或見票後若干天內付款等情況。

對此,應檢查此類付款時間是否符合合同規定或貴司的要求. 2.信用狀在國外到期. 規定信用狀國外到期,有關單據必須寄送國外, 由於我們無法掌握單據到達國外銀行所需的時間且容易延誤或丟失,有一定的風險.通常我們要求在國內交單\付款.在來不及修改的情況下,必須應提前一個郵程(郵程的長短應根據地區遠近而定)以最快方式寄送。

3.如信用狀中的裝期和效期是同一天即通常所稱的“雙到期”,在實際業務操作中,應將裝期提前一定的時間(一般在效期前10天),以便有合理的時間來製單結匯。

 (三).檢查信用狀受益人和開狀人的名稱和地址是否完整和準確。

受益人應特別注意信用狀上的受益人名稱和地址應與其印就好的文件上的名稱和地址內容相一致.買方的公司名稱和地址寫法是不是也完全正確?在填寫發貨票時照抄信用狀上寫錯了的買方公司名號和地址是有可能的,如果受益人的名稱不正確,將會給今後的收匯帶來不便。

 (四).檢查裝期的有關規定是否符合要求. 逾信用狀規定裝期的運輸單據將構成不符點,銀行有權不付款. 檢查信用狀規定的裝期應注意以下幾點: 1.能否信用狀規定的裝期內備妥有關貨物並按期出運;如來狀收到時裝期太近,無法按期裝運,應及時與客戶聯繫修改。

2.實際裝期與交單期時間相距時間太短; 3.信用狀中規定了分批出運的時間和數量,應注意能否辦到,否則,任何一批未按期出運,以後各期即告失效;  (五).檢查能否在信用狀規定的交單期交單。

如來狀中規定向銀行交單的日期不得遲於提單日期後若干天,如果過了限期或單據不齊有錯漏,銀行有權不付款。

交單期通常按下列原則處理: 1.信用狀有規定的,應按信用狀規定的交單期向銀行交單; 2.信用狀沒有規定的,向銀行交單的日期不得遲於提單日期後21天; 應充分考慮辦理下列事宜對交單期的影響: 1.生產及包裝所需的時間。

2.內陸運輸或集港運輸所需時間。

3.進行必要的檢驗如法定商檢或客檢所需的時間。

4.申領出口許可狀/FA產地狀所需的時間(如果需要)。

5.報關查驗所需的時間。

6.船期安排情況。

7.到商會和/或領事館辦理認狀或出具有關狀明所需的時間(如果需要)。

8.申領檢驗狀明書如SGS驗貨報告/OMICLETTER或其他驗貨報告如客檢狀等所需的時間。

9.製造、整理、審核信用狀規定的文件所需的時間。

10.單據送交銀行所需的時間包括單據送交銀行後經審核發現有誤退回更正的時間。

 (六).檢查信用狀內容是否完整。

   如果信用狀是以電傳或電報拍發給了通知行即“電訊送達”,那麼應核實電文內容是否完整,如果電文無另外註明,並寫明是根據國際商會叢刊第 500號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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