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爭議審議案件須知-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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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爭議審議,應自健保署核定文件送達之次日起60日內為之。

(三)應檢附下列文件:. 申請書; 原核定通知文件影本; 其他證據或佐證文件影本 ... Togglenavigation Togglenavigation Search 熱門關鍵字: 最後更新日期:110-03-03 瀏覽人數:4186 申請爭議審議案件須知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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