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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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基金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勞工局。
第三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本金由政府編列預算撥充。
二、孳息收入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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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100年07月28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9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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