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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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基金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勞工局。

第三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本金由政府編列預算撥充。

二、孳息收入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100年07月28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9年07月30日 發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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