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 - 財政部關務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貨物(含一般國際寄送及跨境網購)只要進口臺灣均須向海關申報,而進口人委由報關業者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時,應提供報關業者相關委任文件,惟紙本報關委任文件對民眾個資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資訊匯流 > 宣導活動 > 輪播資訊 >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 >簡介與操作說明 ::: 輪播資訊 C2進口無紙化通關 單證合一報單,同時報關及報驗 電子紙封條 納稅者權利保護 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 海關防範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防範秋行軍蟲疫情 使用行動支付APP繳納進口郵包稅費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通關規定專區 財政部關務署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簡介與操作說明 實名認證 1個手機門號僅能綁定1個身分證字號 (一)簡介: 貨物(含一般國際寄送及跨境網購)只要進口臺灣均須向海關申報,而進口人委由報關業者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時,應提供報關業者相關委任文件,惟紙本報關委任文件對民眾個資保護不足,亦影響快遞貨物通關時效,故為提供民眾更加便捷與安全之通關服務,海關於107年鬆綁法規(詳參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7條第3項),放寬進口快遞簡易申報之紙本報關委任得以實名認證APP方式線上辦理。

民眾可透過APP「EZWAY易利委」完成以手機門號綁定個人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之實名認證程序,完成App實名認證以簡化紙本委任書之給予,嗣後簡易快遞貨物進口時即不需要再提供身分證號碼給物流業者,以保障個人資料安全。

為落實報關委任規定,海關自109年5月16日起由通關系統檢核快遞貨物報關委任,如報關業者報關時,未具結申明取得進口人報關委任文件且申報之進口人亦未經實名認證者,將不受理報關,並至補正為止,始受理報關。

  (二)操作說明(App「EZWAY易利委」註冊與委任確認) App「EZWAY易利委」註冊程序相當快速,只需要填寫個人資料並透過選擇是否為本人手機,若為本人手機門號,即優先採「電信認證」方式;若非本人手機門號(或電信認證失敗),則採「簡訊認證」模式。

註冊完成後,後續報關業者報關時申報之收貨人姓名與手機門號經通關系統檢核為實名認證者,海關將透過App「EZWAY易利委」推播報關資料予民眾,民眾可檢視報關資料無誤後,一指確認,以取代原紙本委任作業。

註冊(完成註冊同時實名)操作: 下載安裝App「EZWAY易利委」:請至應用程式商店下載安裝App「EZWAY易利委」。

iOS連結網址與QRcode:https://reurl.cc/Mvd5Nv Androidhttps://reurl.cc/ZO73N6     註冊流程如下: 在APP上填列國籍、手機門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若目前使用之手機門號所有者與欲註冊者相同者,於「輸入的身分證號碼與手機門號申請人為同一個人」選擇「是」,並輸入帳號(自設)、密碼(自設)及電子信箱,確認手機在4G或3G行動網路下(非wifi環境),資料送經電信業者確認身分,審核完成即完成註冊。

在APP上填列國籍、手機門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若非目前使用之手機門號所有者、預付卡、特殊資費方案或門號無行動上網功能等,於「輸入的身分證號碼與手機門號申請人為同一個人」選擇「否」,並輸入帳號(自設)、密碼(自設)及電子信箱,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清晰照片),影像辨識確認無誤,將發送簡訊驗證碼至欲註冊手機門號,於驗證碼欄位輸入驗證碼,審核完成(約3個工作日)即完成註冊。

          實名委任操作畫面及流程 當報關業者報關時申報之收貨人(進口納稅義務人)之中文姓名與手機門號為實名認證者,APP會將該筆報關資料推播給收貨人進行確認,即可以手機APP線上確認取代原紙本報關委任作業。

系統預設帶出近3個月之進口報關(快遞簡易報單)資料,點選該筆分提單號碼即顯示以下報關資訊「報關日期、報單號碼、分提單號碼、申報金額(購買金額+運費)及貨物品項與名稱」,請依實際情況如實點選。

  點選分提單號碼,若實際進口貨物金額、貨名與報關業者申報資料(實名認證APP推播資料)一致,請點選「申報相符」。

80% 如有疑似遭冒名申報之疑問,請先釐清近期是否有境外親友、境外網購平台(淘寶、蝦皮等)、國內代購業者、國內網購平台(露天拍賣、旋轉拍賣等)、國內賣家(FB、LINE)或民眾親友以臺端名義向國外訂購商品/進口貨物。

當貨物進口以民眾名義報關時,實名認證APP(EZWAYAPP)會主動推播訊息。

準此,如有疑問可聯絡「實名認證APP(EZWAY易利委)」顯示之報關業者,確認該筆進口貨物之派送地址是否常指定之配送地址,以確認是否被冒名。

  但經確認後如實屬遭冒名申報,為釐清法律責任,請點選申報不符選項之「遭冒名申報」,嗣後一定期間如仍有以臺端名義申報之進口報單,海關將實施通關查核措施,確保民眾個資及貨物安全。

  另可點選「查詢更多」,以日期區間查詢進口紀錄(新註冊用戶僅能查詢3個月內實名認證進口資料),即可查詢到相關分提單號碼。

此外,亦可透過APP查詢通關流程,至該分提單號碼下,點選「查詢通關流程」,即可瞭解貨物通關程序。

若貨物已放行出倉時表示已完成通關,請洽報關業者或國內運輸業者為您查詢貨物何時配送至您指定地點,國內貨物配送屬商業行為,請您直接逕洽業者了解貨物配送情況。

    發布單位:關務署通關業務組 發布日期:2021-04-09 點閱次數:3276828 開啟 認識關務署 組織職掌 首長介紹 關稅制度 海關博物館 聯絡我們 貨物通關 儀檢、自備封條與電子封條專區 物聯網全時監控 ECA/FTA專區 原產地規則 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 特別防衛措施 一次性移轉訂價之關稅估價專區 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 旅客通關 入境旅客 出境旅客 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出入境常見問題 出入境旅客便民服務 洗錢防制專區 法令規章 關務法規 行政規則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財政部各稅法令釋函檢索 重要措施訊息 新頒關稅法令釋函 法規草案預告 資訊匯流 新聞稿 業務公告 標售公告 查扣旅客攜帶之行李物品 線上查詢 資料下載 機關(公開)資訊 出版品 影音頻道 宣導活動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互動園地 討論區 線上報名及申辦 問卷調查 臉書&粉絲團 稅則不一致陳情專區 署長電子信箱 督察信箱 廉政信箱 民意交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