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不能安全駕駛罪- 司法院量刑趨勢建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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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不能安全駕駛罪 法定刑: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不能安全駕駛罪】 法定刑: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刑法§185-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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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立法變革之探討 -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
本文從不能安全駕駛罪之立法變革論述歷來修法之變遷與爭議,. 俾供執法人員與學術研究之參考。 關鍵詞:酒駕、不能安全駕駛、危險犯. Abstract. To cope with ...
- 4(2019.09)-論不能安全駕駛罪之解釋與適用 - 法源法律網
論著名稱:, 論不能安全駕駛罪之解釋與適用-以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為中心(Dogmatic Problems with Unfit to Drive by §185-3 Cri...
- 5不能安全駕駛罪之考察 - 法源法律網
論著名稱:, 不能安全駕駛罪之考察(Research on the Criminal Offense of 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 編著譯者:, 王乃彥;張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