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為何要安樂死?】公告逾十二日法律沒有規定牠們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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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 第二章第十二條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

... 根據《行政院農委會》及《台北市動保處》對「公告逾十二日」的解釋:. õ 十二日之 ...              部落格全站分類: Sep14Tue201015:39   「動物保護法」  第二章  第十二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

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七、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經通知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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