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制和行政: 行政長官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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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 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 負責執行《 基本法》 、 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 公布法律、 決定政府政策, ...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公布法律、決定政府政策,並發布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由行政會議協助決策。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本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必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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